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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广东-深圳 02-28 10:03  悬赏 0  发布者:A2289498789 回答:(1)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干了快八年了,因家里有事,想回家。公司按26天制?请问合法吗?有没有赔偿?天天晚上加班4小时,也没有按1.5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我辞职每年有没有一个月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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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28 17:43
26天不合法。应为20.83天。
同时,你当然可以要求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平赔偿。
如需进一步的咨询或需聘请律师,可直接联系潘律师,联系电话:15976270690    
办公地址:韶关市解放路华林大厦四楼,广东韶州律师事务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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