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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补偿

 04-18 01:20  悬赏 20  发布者:nep2661 回答:(1)
本人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是(从2009年7月22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其中试用期是从2009年7月22日起至2009年9月21日止)的期限。工作一直至今,后来也从没续签过劳动合同,现在辞职也快到期了,请问公司是否会有补偿呢?公司按照法律合理的补偿应该是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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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8 06:30
有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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