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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已育的民营企业女职工人工流产假期的求助

 03-01 18:55  悬赏 5  发布者:liucoo……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石家庄 回答:(1)
石家庄某民营企业女职工,已婚、已育1子。意外怀孕,经鉴定必须实施人工流产(因为孕囊属于病态)。此女职工所在民营企业(某民营医院),内部明确规定不予以假期(不是针对流产的,是针对所有情况)。如果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只给与病假或事假,并且现到财务交500元(如果是假后从工资里扣除的话是要扣除600元的)。该企业文件中没有明确说明这个500(或600)元是什么名目,既没说是罚款也没说是否返还。我是此女职工的爱人。听到此事及其震惊。想要寻求法律保护。补充提供的信息:1、有劳动合同,工作5年,合同已经签订2年。2、此企业是民营企业(不知是否在我过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范畴之内)3、此女职工是否享受人流的相关假期。如果不享受,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病假时间长短和工资是否发放,国家有否相关规定。河北省本省的实施细则是否适用?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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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3月01日 19时02分
你好,可以休产假,但如果不符合计生政策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并不满意。我的问题是那么“一大堆”。可你就给了我一句话。我也不懂什么政策法律。什么叫符合或者不符合“计生政策”我并不知道(心中没有概念)。我不是专业人士。但我在评论中问你一个不需要回答的问题:请问,您认真看我的求助内容了吗?耽误您的时间是我的不对。以后不会了。在这里依然感谢您的回答,不论回答怎样,至少您做了“回答”这一项劳动。谢谢!
评论者:娄广平律师
时间:2010-03-02 15:49
人工流产是应当享受产假的,但期限应当参考医疗机构意见,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基本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该用人单位的内部规定是违反劳动法的,相关内容是无效的。考虑到劳动合同并未到期,员工如果要采取法律措施建议与律师进行详细交流,以便律师了解当事人的主要利益要求是什么?
评论者:梁保东律师
时间:2010-03-08 12:06
你好,你问的是不少,有些问题在网上根本无法说清,建议当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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