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年遇春  蒙彦军  陆腾达  孟凡兵  
该问题已关闭

广州市关于晚婚晚育婚假的规定

广东 04-29 09:43  悬赏 0  发布者:幸福链接中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想找广州市关于晚婚晚育婚假的最新规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9 09:48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追问:

请问晚婚,婚假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回答: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该文件里有详细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530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65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05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6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