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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的纠纷

上海-静安区 03-08 23:35  悬赏 0  发布者:fannyy 给我留言  回答:(3)
大家好!我在一家公司实习期间提出离职,但公司没有同意,给了我几天时间休息后再去上班。但我实在不想再这家单位做了,就在约定上班时间的前一天发了辞职邮件给两个老板,就回家过年去了.             
10年新年之后,我向公司索要剩下的公司,公司不给。理由是我在公司没有同意的基础上突然离职.我应该怎么做,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我的工资是否还能要回来呢?我目前还是学生,没有和公司签订任何合同。  请给予指点,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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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09 10:19
试用期间,提前三日通知即可。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3-09 18:26
工资应当支付。
回复时间: 2010-03-09 22:33
如果你的实习期就是试用期的话,你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公司。但工资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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