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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迟迟不予续签合同,这种情况辞职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北京-东城区 03-10 09:06  悬赏 10  发布者:lawyer…… 给我留言  回答:(7)
2009年9月份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出具劳动合同意见书,提示我合同即将到期问我是否续签,我同意续签并签字。可是公司迟迟不予续签,找过人事两次都被推辞说要我等等看,至今过去已经多半年了!公司还未与我续签合同,而且我这个岗位-(只需要一个人)还在一直招人、面试,这种情况下,我实在无法继续工作,想提出辞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谢谢~
问题补充:
1.不能的到赔偿的请给与充分理由.
2.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公司不签合同不违法么?
3.公司一直在面试、招人,这是在变相逼我自动辞职,这不算是对我的一种侵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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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10 09:10
不可以获得
回复时间: 2010-03-10 09:14
因不签合同或拖欠工资或不缴纳保险等违法行为,可获得补偿并有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0-03-10 09:23
可视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也可要求予以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0-03-10 09:46
你好,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0-03-10 10:05
扣除第一个月的正常工资外,其余月份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0-03-10 22:14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0-03-11 09:26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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