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劳动纠纷

 03-10 10:52  悬赏 15  发布者:xinepa……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江北 回答:(3)
我于2004年到现在的单位工作。2007年1月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在支付工资的同时,一并支付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险。  事实上,我每月工资只有1500,扣除保险金额就很少了。而且,企业也是2008年3月开始代扣的,以前的养老保险金都是我自己缴纳的。  
   现在,我想主动辞职,请问我自己缴纳的保险金可否要求企业补给我,而且好像听说代扣也是不合法的。 请各位律师老师支招。 谢谢
问题补充:
2004年到2008年3月我自己缴纳了保险金。 我的保险金是我自己全部交齐了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3月10日 10时58分
您好:可以要求企业为你补缴从2004年至2008年3月份的保险,另外,工资扣除保险金后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是允许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10 14:18
你自己缴纳的保险金不能要求企业补给你,你只能要求企业补交拖欠的保险金。
回复时间: 2010-03-10 17:49
可以要求企业为你补缴从2004年至2008年3月份的保险,另外,工资扣除保险金后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是允许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山东济宁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1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2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