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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递交辞职申请后30天,公司不予办理手续怎么办?

天津-滨海新区 05-08 12:18  悬赏 0  发布者:edwin_…… 给我留言  回答:(10)
您好,我在书面递交辞职申请后30天,公司仍以交接不清,交接不完等理由不予办理离职手续,我该怎么办?在这30天内我请了我的倒休和年假共8天,这是不是会影响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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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08 17:07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5-09 06:24
保留好证据可以走人建议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5-08 13:38
倒休和年假是你的法定权利,可以不做太多的考虑。提供你书面申请辞职的证据,然后到劳动局进行仲裁,当然,为了时间上更迅捷的话,你最好是找监察部门去监察,应该很快会有答复的。
回复时间: 2012-05-08 14:07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5-08 16:04
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办理离职手续,因为法定的提前30天通知您已经做到。
回复时间: 2012-05-08 16:08
可以直接走人
回复时间: 2012-05-08 16:15
你有权自动离开.
回复时间: 2012-05-08 16:24
直接离开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5-08 16:48
直接走人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5-09 13:42
有权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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