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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几个问题。如果方便,烦请简单做答。1.与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后

山东-济南 12-02 20: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想咨询几个问题。如果方便,烦请简单做答。1.与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后,我接着提起劳动仲裁,大约四个月后,仲裁厅下发受理通知,后,15 天开庭,庭审至今大约过去7个月,依旧没有下裁定。这样,裁定下来之日,我与单位的劳动争议,从时间上说,就超过一年,这样,会不会因为整个仲裁期间就超过一年,而带来以后法院诉讼时效的超期,而不受理?毕竟仲裁法有超过45天不下裁定,就可以直接法院起诉的条款。2,大约在2014年6月,单位所属的总集团,与本人签订一份空白合同,合同上的签名捺印日期是6月,最早在在2015年2月,单位在知晓我已提请劳动仲裁后,填补空白合同内容,这样,在我本人签名与合同内容的笔墨形成时间上,就相差至少8个月,请问,是否可以鉴定其文字形成的先后时序?3,如果仲裁裁定认定的事实,法院审理时候,是不是大多就作为法律事实来认定了?4.我在2015年1月,向所属单位A送达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把我从A单位调到B帮工,我在送达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次日,向当地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在我提起劳动仲裁约15天后,单位向我送达因连续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想明确,在我向单位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且已经提起劳动仲裁的前提下,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依据。要我详情委托律师的,就不需要作答了。非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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