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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谢谢

广东-珠海 05-09 22:20  悬赏 0  发布者:圆..圆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合同于2013年10到期,在2011年12本人提出辞职,公司领导同意1月7日离职,但后面因公司业务太多要求我留下,我也就留下了一直在公司工作到现在,但现在公司说业务量少了要求我走人,这样我能得到补偿金吗,公司该怎样补偿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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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10 20:3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5-10 09:46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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