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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服务业振兴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28 生效日期: 2004-06-28
发布部门: 河北省
发布文号: 冀政〔2004〕4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河北省服务业振兴计划》已经2004年6月9日省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河北省服务业振兴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振兴河北服务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础与现状 
  “九五”以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我省服务业在经济规模、内部结构、服务领域和就业容量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经济总量不断增加。1996一2003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1%,绝对额由1087.4亿元增加到2377.04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由31.4%上升到33.6%。服务业总规模已居全国第7位。 
  (二)内部结构调整加快。旅游、信息、非义务教育、房地产、现代物流、社会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比重逐步上升。2003年,全省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05.3亿元,电信业务总量达到179亿元,电话普及率达到39部/百人,普通高校在校生达到47.3万人。 
  (三)就业容量提高。2003年,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855.1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由1996年的21.9%上升到24.6%。商贸餐饮、交通邮电、科教文卫和社会服务业等领域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 
  (四)投资比重逐步上升。2003年,全省服务业投资总额达到880.5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35.0%,比上年增长27.4%。教育、房地产、信息、旅游、社会服务等领域已成为投资热点。 
  (五)新型业态发展较快。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不断涌现,近20家国内外著名连锁企业进入河北,全省限额以上连锁企业发展到32家,门店760多个。电子商务开始起步,54%的大企业和21%的中小企业建立了电子网站。 
  (六)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商品市场、要素市场和市场调控体系,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03年,农产品市场、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等各类商品市场达到4899个,居全国第4位,成交总额达到2764.5亿元,一批大型市场得到改造提升。产权、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和机构达到2.1万个。 
  我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主要表现为:一是比重偏低。我省服务业增加值居全国第7位,而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则居第28位。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已对第一和第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整个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形成制约。二是结构不尽合理。传统服务业比重为65%,高出全国7.8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虽然发展较快,但基数低规模小,缺乏带动力强的大型企业。三是开放程度不高。尤其是与“公益性”紧密相关的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明显滞后,教育、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发展潜力大的产业,市场竞争不充分;通信、卫生、传媒、公共设施服务等领域长期存在着垄断经营或市场准入条件过高,导致服务业长期在低水平的竞争环境下竞争。利用外资规模偏小,“九五”以来累计实际利用外资仅占全省利用外资总额的17.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四是产业化和社会化进展缓慢。体制性障碍多,政策性约束强,许多领域被长期作为公益性、福利性的事业由政府包办。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水平不足30%。国有投资比重过高,2003年服务业为59.5%,而工业、农业分别为38.3%和2.2%。五是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之间差距较大。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偏差,未能把服务业放到与农业、工业同等重要的位置;二是体制改革滞后,目前垄断程度较高和管制较多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服务业领域;三是城市化水平低,尤其是农村服务业滞后,服务业发展空间受到局限;四是居民收入水平不高,消费能力不强,制约了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二、发展思路 
  在新形势下,坚持“以人为本”方针,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然趋势,是解决就业和再就业的主要途径,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振兴服务业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已超过1000美元,宏观经济处于消费结构转型期,服务业正在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国家高度重视服务业,把促进其发展作为拉动内需的主要动力和增加就业的主攻方向;随着市场准入条件的逐步放宽,国外资本和民间资本加速流向服务业领域;我省服务业发展已具备相当基础,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加快,进一步拓展了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国际资本向京津地区加速聚集,有利于我省发挥区位优势接受产业辐射。面对新形势,我们要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促进全省服务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多元投入,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以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扩大就业为目标,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壮大现代和新兴服务业,加速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坚持的原则 
  至一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推进国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举措,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至一与深化改革相结合。把深化改革作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根本措施,为服务业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和活力。 
  至一与扩大开放相结合。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实施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和沿海发达地区项目、资金“北上”的机遇,积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 
  至一与促进就业相结合。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发展服务业的根本出发点,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 
  至一与推进城市化相结合。以推进城市化带动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发展服务业完善和提升城镇功能。(三)发展目标 
  至一扩大总量,增加供给。到2007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出同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速1一2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到2010年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以上。 
  至一优化结构,提高水平。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壮大现代和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推进产权多元化;优化服务业地区结构,推进区域布局特色化。 
  至一拓宽领域,促进就业。到2007年,全省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0%左右,到2010年达到35%以上。 
  三、行业发展重点 
  发挥比较优势,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努力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 
  (一)现代物流业 
  培育物流市场,创新物流业态,整合现有资源,建设以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为主的运输平台、现代通信和网络技术为主的信息平台、规模仓储和自动化管理为主的存储配送平台,构筑“立足内需,融合京津,联通国际”的现代物流体系。重点培育石家庄、唐山、廊坊和邯郸等物流枢纽城市,同时以各中心城市为依托,建设一批区域性物流中心和一批大型物流项目。 
  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客运快速化、物流现代化、管理智能化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实施“通达工程”,全面提高县乡公路等级,提升路网的密度和标准,加快国道、省道改造和重点旅游区道路建设。2007年,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1亿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861公里,国省干线公路平原和山区坝上地区分别达到二级和三级以上公路标准。加快建设对全省经济有较大带动作用的矿石、集装箱、液体化工等专业码头,力争“十五”末建成曹妃甸矿石专用码头。 
  积极发展道路旅客运输,逐步实现高速客运直达化、城乡班车公交化,大力发展农村客运。调整货物运输车型结构,大力发展大吨位、集装箱、大件和专业运输车辆,推动货运集装化和厢式化。 
  充分利用邮政系统覆盖全省、连接全国的终端网络体系,加强与工商企业和科研单位的联合协作,进一步拓展区域性速递业务,共同构建新型的工业产品分销运输体系、商贸连锁配送体系。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三农”提供信息传递、物品运递和资金流通服务。 
  (二)信息服务业 
  积极推进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重点建设基础地理、市场信息、科技信息、政务信息和公共信息等五大基础数据库,形成完备的数字化信息资源体系。 
  全面推进电子政务,抓好与国家对应的12个业务应用系统(“金”字系列工程)建设,在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基础上,尽快实现主要业务网上办公和在线审批。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规范建设电子认证体系、信用体系和电子支付体系,完善电信和互联网业务的消费环境,扩大网络购物、网络教育、网络医疗,大力发展网络文化、网络娱乐产业,积极推动网络社区服务等方面的消费。 
  优化和完善电信主干网络、宽带接入网络、移动通讯网络,加强网络维护和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推动各网络间的互联互通,创新业务品种,扩大市场需求。力争到2007年,电信业务收入实现285亿元,电话普及率达到67.7%。积极推进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三网业务融合。 
  (三)批发零售和餐饮业 
  以发展连锁经营为重点,推动其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超市和便利店,积极向专业店、专卖店、大卖场等多业态延伸,并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拓展。鼓励邮政、通信、石化、医药、烟草、农资、报刊、食盐等实行集中管理和专营专卖制度的行业,以及家具、汽车销售与维护、家庭服务等领域,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到2007年,销售额超亿元的连锁企业达到15家,限额以上连锁企业销售总额超过60亿元;培育壮大15家主业突出、管理水平高、辐射范围广的大型商贸集团。加快推进邮政、报刊、医药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厦步伐。 
  健全商品市场体系,鼓励引导各种商品市场提升档次,完善功能,增强竞争能力,积极推进中心城市“农贸市场改超市”,培育壮大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发展专业特色市场,改造提升供销系统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棉花和食盐等骨干商品经营网络。到2007年,全省商品交易市场总数达到5100个,其中农产品市场达到900个,成交额超亿元的大型农产品市场90个。 
  把发展现代餐饮业作为打造城市品牌的重要内容。支持以大众消费为主的风味小吃、快餐等中小型餐饮企业,通过自由连锁形式开展同业合作。引导餐饮业主由个体商户向公司企业转变,提高餐饮水平和质量。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引导餐饮方式改革。 
  (四)金融保险业 
  积极鼓励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推广以银行卡为依托的电子商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兴业务品种和融资、结算手段。大力发展个人消费贷款,扩大个人住房、汽车、教育等消费信贷规模,加快开发新的消费信贷品种。 
  加快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积极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认真做好增资扩股和化解不良资产工作,强化内控管理,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管理责任,降低不良贷款。扩大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规模。 
  积极发展证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培育后备上市资源,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协调服务和指导。大力推动企业境外上市工作。 
  大力培育保险市场,调整优化险种结构,加快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引进保险经营主体,推进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积极发展各类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和公估机构。 
  (五)房地产业 
  以深化改革、扩大需求、改善供给、搞活流通、增加信贷为重点,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加强一级市场调控,大力发展以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城镇住宅供应体系,不断优化结构,增加供给。进一步激活二级市场。完善各级房屋交易市场功能,实现住宅买卖、交换、抵押、评估一条龙服务。发展住房消费信贷和住房保险,完善个人住房融资机制。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大力推进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积极推行业主大会制度。 
  (六)商务服务业 
  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业,进一步培育发展法律、会计、审计、公证、咨询、策划和职业介绍等中介组织。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联合,扩大规模,壮大实力,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咨询力量的顾问队伍及智力服务网络,努力满足企业和社会多样化的信息、咨询和管理等服务需求。 
  大力发展高水平的风险投资、研发设计、知识产权、广告会展、营销策划等服务业,为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创造条件。 
  鼓励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培育经纪人队伍。 
  加强和完善电器、设备、工具维修服务,强化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收费,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 
  (七)科研和技术服务业 
  加快建立原始创新、技术开发和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完善现代中介服务网络,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依托环京津创业带,建设以中介服务体系为核心的技术交易市场,建成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以高新区为龙头,建设功能材料、先进制造、环境保护、仪器仪表、纳米技术等研发中心。 
  鼓励各类科研机构通过资产重组,与企业共建科研联合体或成建制进入企业,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构建以企业为平台、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社会科技服务机构为中介、政府积极推动的技术创新体系。 
  全面整合农业科教资源,加强县乡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在确保每个乡镇建一个科技推广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其服务功能,提高科技推广水平。发挥供销社庄稼医院、村级综合服务站的科技服务功能。 
  (八)水利、环境和公用事业 
  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供水服务能力。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逐步推行管养分离。大力发展民营水利,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 
  以城市空气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环京津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积极推进水环境修复,做好工业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河流水质状况,大力推进清洁生产。 
  培育和规范环境保护产业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力度。鼓励、引导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推进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稳步开展和推行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环境监测和社会化服务。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工程的招投标。 
  开放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和作业市场,鼓励国内外资本以各种形式参与公用设施建设。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领域,采取招标形式向非公有制经济放开市场,由政府授权实行特许经营。到2007年,设市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 
  (九)居民服务业 
  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加快从福利型向经营型、分散型向规模型、事业型向产业型转变。加快发展家庭医疗、家庭教育、清洁卫生、保养维护、幼儿服务等各种便民、利民的家政服务。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推进养老领域的社会化改革,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和外资采取各种形式兴办各类老年服务企业。围绕社区卫生保健、社区商业餐饮、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绿色回收、小区环保等服务领域,积极推进社区公益性服务的市场化,培育新的社区服务增长点。 
  强化社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组织服务功能,帮助大龄下岗职工和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居民解决就业问题,鼓励下岗失业职工、转岗干部和复转军人创办社区服务业。 
  加强对农村居民就业服务的指导,重点强化对农民工跨地区流动和进城务工的组织服务功能。 
  (十)卫生和社会保障业 
  深化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建设,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引导不同形式的医疗机构共同发展。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院改革为契机,带动农村和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大力开展以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生殖健康为重点的预防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改善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服务设施和服务条件。 
  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面,尽快实现全覆盖。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做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推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妥善解决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增强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制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积极稳妥地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十一)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在招生和毕业政策、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加强与境外交流与合作,鼓励外商投资办学。推进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在规范分离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化和集约化经营。加快高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和河北理工学院等新校区。 
  加快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络建设,扩大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提高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 
  加快城乡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创新文化产业发展体制,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体育事业单位改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开展跨行业、跨地区经营。培育壮大出版、报业、广电集团,加快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造,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放宽准入条件,拓展新颖、健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领域。 
  实施奥运带动战略,大力培育体育产业市场体系,重点发展竞赛表演、健身娱乐、体育用品、体育彩票、体育传媒市场。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以多种方式投资体育产业,培育知名俱乐部,组建和壮大河北体育产业集团。把公益性体育设施纳入小区建设规划。 
  (十二)旅游业 
  实施精品战略,不断丰富和完善旅游产品结构,在充分利用现有景区、景点继续发展观光旅游的同时,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特色旅游和以森林、草原为主的生态旅游,培育工业旅游、商务旅游、高科技农业示范区旅游等特色旅游。完善自助旅游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家庭旅社和汽车旅馆。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域合作,构建与京津相融合的大旅游圈。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繁荣旅游购物市场。加速旅行社整合和重组,促进网络化、品牌化和规范化经营。倡导和探索旅游景区景点经营权的有偿转让。强化市场营销,加强旅游推广宣传。 
  四、区域布局 
  坚持分类指导,发挥比较优势,推进服务业区域布局特色化。 
  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高商贸餐饮、房地产、居民服务和教育、卫生、文化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壮大和完善产权、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市场,积极推进业态创新,优化城区产业布局,尽快实现主城区“三二一”的产业结构。 
  县城要根据自身优势,适应市场需求,壮大传统服务业规模,加快发展现代和新兴服务业,健全公共交通网络,加快供水、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和生活环境。 
  城镇和农村要围绕小城镇功能定位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地加快服务业发展。小城镇要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居住服务、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产业聚集能力,吸引中心城市的各种连锁店、专业店、专营店等新兴业态创办分店,着力搞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各种专业批发市场,搞好农产品运输、仓储、交易和技术推广等产业。农村地区要健全服务体系,拓宽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效率,大力发展各类农产品流通服务组织、中介服务组织、民营科技组织和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为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搞好服务。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加快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培育市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尽快促进服务业扩大规模、拓展领域,提高产业化水平。 
  发挥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加强与京津的联合协作,从更高层次融入大北京经济圈。针对京津的服务需求,积极扩大服务输出,拓展京津服务市场。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京津的先进生产要素和品牌企业,借鉴和吸收京津服务业发展的新理念、新机制、新业态和新做法,推动服务业资源整合,增强发展活力,提升竞争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改革,推进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 
  加快国有服务业企业改组改造。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参股等形式,逐步实现国有大型服务业企业股权多元化。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著名服务品牌、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推进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拍卖等多种方式,搞活国有中小服务业企业。在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旅游、社会服务、公用事业等领域,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到2007年,除金融保险和文化、广播影视的部分领域外,国有大型服务业企业国有资本退至相对控股或参股,国有资本从中小服务业企业中全部退出。 
  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参与服务业发展。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入的领域和政府承诺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均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外资享受的政策,对民营经济一视同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对外贸易、交通运输、水利、通信、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桥梁、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医疗机构、港口等领域的投资经营。 
  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一律不得作为企业和其他组织设立、登记的前置条件。对新办独立核算的咨询业、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企业,自开业之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新办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2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外贸、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饮食、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等企业,免征所得税1年。 
  促进非公共服务的产业化。对事业单位按照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和途径。营利性事业单位要改制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挂靠政府部门的营利性机构要与原部门脱钩。 
  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推进后勤服务、配套服务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社会服务为主转变。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的各类培训中心、招待所、食堂、印刷厂、专业性较强的科研单位及服务保障性企业尽快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对后勤服务机构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以资本金形式注入改制后的后勤服务机构。对具有双重身份的单位先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再进行改制。对法人企业可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拍卖等多种形式进行改组、改造。新组建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再设立后勤服务机构。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企业主辅分离。 
  (二)扩大对外开放,以开放促发展 
  针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服务贸易的新特点,按照“国家承诺的及时开放,国家鼓励的尽早开放,国家未明确的争取开放”的总体思路,尽快实现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 
  创新引资方式,积极探索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招商、项目定向招商、委托招商、对口招商、网络招商和上门招商、BOT项目融资等方式,增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 
  加快发展风险投资、研发、设计、知识产权、会展、广告、营销等服务业,培植一批与国际接轨、精通WTO事务的专业性中介机构,为吸引外资创造条件。 
  支持省内服务业企业与世界著名大企业大集团组建战略联盟,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与国外大型连锁企业合资合作,兴办零售和批发企业,吸引其在我省设立采购中心、分销中心和物流中心等。大力发展对外服务贸易,服务贸易创汇企业享受生产贸易创汇企业同样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机遇,鼓励港澳资本大举进入分销、现代物流、金融、会展、广告、旅游、交通运输、房地产、增值电信、科教文卫体等服务行业,借助港澳资本提升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合理引导消费,努力扩大服务需求 
  引导服务业企业针对需求结构的变化,调整经营策略,优化服务供给,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服务消费。 
  围绕住房、汽车、信息、旅游、休闲、教育、体育健身等消费热点,大力发展消费型服务业。完善消费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增加居民即期消费。提高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失业和保险等项改革的透明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个人资信评估体系和担保、抵押制度,发展分期付款和租赁服务等消费方式。 
  把扩大农村消费作为增加消费总量的重要方面,加强农村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服务设施条件,提高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能力,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 
  (四)加快城市化进程,拓宽服务业发展空间 
  按照“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思路,把中心城市规模做大、功能做强、形象做美。依托工业小区、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建设小城镇,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居住服务、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功能,提高小城镇的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配置机制和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城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 
  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城乡户口一元化管理,取消限制人口进城和跨地区流动的不合理收费,积极促进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建立和执行以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落户基本条件的准迁制度。 
  鼓励中心城市的企业“退二进三”,调整优化主城区用地结构。加快旧城改造步伐,鼓励工业企业特别是一些污染环境和亏困企业迁出主城区,原址开发建设服务业项目,搬迁企业原占有的划拨土地改为有偿使用的,土地收益可部分返还企业用于异地建设新厂。在办理评估、测量、过户等过程中的收费,一律按现行标准的30%收取。利用全部或部分原址转办服务业的企业,建设项目免缴中小学增建费,新建部分减半征收市政设施配套费。对于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产权不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五)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资质及审批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重新评估,简化前置审批,减少中间环节,清理不合理收费。全面推行直接办理制、窗口服务制、社会服务承诺制,对服务业企业实行“一站式”服务。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服务业行业用水、用气、用电、用地价格不合理问题,尽快实现服务业一般企业用电、用水、用地价格与工业企业执行同一标准。 
  规范对服务业的收费,全面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相关行政性收费,以及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等收费价格进行统一清理和审计,重新确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擅自和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实行群众举报“一次查实下岗”制度。 
  禁止向服务业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对服务业企业的各类检查,执法部门必须依法执行公务,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活经营活动。 
  改革各类证照年检制度,采取取消、合并、延长年限等办法,把对企业的监督重点放在能否合法经营和照章纳税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种年检收费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和改善投资环境的各项政策。各级政府投融资机构对企业和项目投资时,不再按所有制性质划分,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民营服务业企业要积极进行投资。 
  (六)加强项目建设,增加资金投入 
  重点围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公用事业、环境保护、就业服务等现代和新兴服务业积极谋划建设项目,建立全省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库,做到建设一批、推进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重点建设120项重大服务业项目。 
  在主要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吸引银行信贷和民间资本投入。建立和完善省市两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为地方配套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和国债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县(市)也要设立相应资金。 
  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项目,促进银企合作。鼓励服务业企业通过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完善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形成200亿元的担保能力,并向服务业企业倾斜。 
  (七)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扩大就业容量 
  把服务业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深度挖掘服务业安置就业的巨大潜力。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商贸流通、餐饮、运输仓储等传统行业,进一步拓宽社区服务、旅游、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就业弹性较高的领域,使这些创业和就业成本较低、门槛不高的行业增加就业机会。积极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从事服务业工作。 
  大力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职业介绍、创业培训、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工作的投入,有重点地建设一批适应就业发展的高水平就业培训机构,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建设省市县三级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完善和规范各项就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劳动者、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将自谋职业、自由职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倡导非全日制、临时制、弹性工作时间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引导全社会转变择业观念,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或到民营服务业企业就业。 
  (八)推行服务标准化,提高服务业技术含量 
  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全面贯彻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适时制定地方标准,开展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服务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质量管理、现代物流、环保、职业安全、卫生等体系认证,为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提高服务业的科技含量,大力提高计算机和网络在服务业各行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服务业的密切结合,促进服务业发展规模、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显著提高,依靠科技进步拓展服务领域,实现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变革。 
  加快培养服务业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要加快培养熟悉世贸组织规则的现代物流、信息、金融、保险、中介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有计划地在现有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专业,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全面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吸引和聘用国内外高级人才。 
  (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 
  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01〕98号和冀政办〔2002〕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力度,把服务业发展摆到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战略位置。 
  健全服务业工作协调领导和办事机构,理顺政府管理部门职能,明确部门分工。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全省服务业总体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与政策等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相关行业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服务业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市场保护、行业自律、沟通企业与政府联系等作用。 
  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经常性的服务业统计。服务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业的形势分析,建立健全监测、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市各部门要根据本计划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一 
 
 
关于加快全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一、现代物流业 
  1、新办第三方物流企业,经省发展改革委认可后,用地价格享受与一般性工业企业同等政策。 
  2、邮政网点建设纳入城市规划,鼓励邮政部门在城镇街道、社区、校园设置整齐划一、统一标识的报刊亭,对进社区、校园、商厦的邮政服务网点,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和优惠。 
  3、鼓励邮政机构从事图书发行、批发和零售业务,其经营资格审批改为备案制度。 
  二、信息服务业 
  4、凡从事电信业务的企业,不论其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在市场准入、产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方面均享受同等待遇。 
  三、商贸流通业 
  5、连锁商业企业经营卷烟、非处方药品、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由企业向总部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即可,各分支机构无需申报;各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由其总部负责,并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6、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抽取商品检查,须支付商品货款。 
  四、居民服务业 
  7、自2005年起,社区服务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 
  8、将住宅楼房信报箱(群)列入居民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和工程验收内容。 
  五、文化产业 
  9、凡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经消防安全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资格的前置审批,统一归口于当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并实行备案制度。 
  六、卫生医疗业 
  10、鼓励民营资本兴办医疗机构。有计划、有组织、积极稳妥地开展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 
  11、民办医疗机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享有与公办医疗机构同等的法律地位,其设立条件、资质审核、审批程序等与公办医疗机构相同。积极吸引境外投资者投资兴办医疗机构。 
  七、旅游业 
  12、允许各级旅行社拥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备旅客运输车辆,不再纳入客运管理。 
  13、建立旅游“绿色通道”,全国各地旅游车辆的行驶路线和停车区域,在全省范围内均享受与当地客运车辆的同等待遇,不得歧视和限制。 
 
  附件二 
 
 
河北省服务业发展方向指导目录 
 
  一、鼓励发展类 
  (一)现代物流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县乡、乡村道路建设与改造 
  2、智能化交通管理 
  3、多式联运 
  4、规模化集装箱、冷藏运输 
  5、专业化旅游客运 
  6、舒适型城市公交服务 
  7、城市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8、公交化农村客运 
  9、以仓储服务为主的物流公司、配送公司 
  10、专业货场、仓库 
  11、社会投资的物品类邮政速递业务及新型增值服务 
  (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电信增值服务 
  2、农村电信服务3、数据、图像传送服务 
  4、互联网增值服务、运营服务和管理服务 
  5、专营各类网站的信息服务 
  6、数据库开发、数据收集、存储、数据库联机服务 
  7、计算机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等方面的服务 
  8、计算机软件的设计、程序编制、分析、测试、修改、咨询服务 
  9、为互联网和数据库提供软件设计与技术规范的服务 
  10、为软件所支持的系统及环境提供咨询、协调和指导的服务 
  11、为硬件嵌入式软件及系统提供咨询、设计、鉴定等服务 
  12、有线电视传输网络建设 
  (三)批发零售业 
  1、规范化连锁商业 
  2、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3、大卖场及SHOPPINGMALL购物中心 
  4、城乡便利店、廉价商店 
  5、大宗农副产品拍卖交易6、农产品市场改造升级 
  7、商业经纪与代理 
  8、再生物资回收和批发 
  9、超级市场零售 
  10、邮购及电子销售 
  (四)住宿餐饮业 
  1、酒店连锁经营 
  2、规范化、便利型旅游住宿设施 
  3、特色连锁餐饮业 
  4、标准化中式快餐业 
  5、风味特色小吃 
  6、社会化学生宿舍 
  (五)金融保险业 
  1、自助银行 
  2、网络金融服务 
  3、电子货币 
  4、证券、期货经纪代理服务 
  5、专门从事基金的投资活动 
  6、证券咨询、投资分析活动 
  7、保险代理、评估、监督、咨询服务 
  8、规范化金融租赁服务 
  9、传统的存贷款业务 
  10、信托业务 
  11、信贷担保业务 
  (六)房地产业1、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 
  2、城市老城区改造3、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4、城镇廉租房、学生公寓建设 
  5、房地产置业担保、托管公司 
  6、标准化、规范化物业管理 
  7、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活动 
  8、房地产咨询活动9、房屋置业担保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实物租赁服务 
  2、对国有资产实行监督、重组、转让、保值、增值等管理服务 
  3、为企业提供项目策划、项目融资、财务顾问、购并、重组、上市等风险投资服务 
  4、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化后勤服务5、规范化法律服务 
  6、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机构7、与法律有关的调查、取证、鉴定服务 
  8、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9、规范化工商、税务代理服务 
  10、高资质咨询与调查服务 
  11、规范化职业中介服务 
  12、高新技术型广告服务及出口贸易广告服务 
  13、知识产权服务 
  14、旅行社连锁经营 
  15、包装服务 
  16、会展服务 
  17、信息化市场管理服务 
  (八)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社会投资各类科学研究活动 
  2、重点实验室建设 
  3、企业产品和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4、联合研究中心建设 
  5、高新技术孵化、转化服务 
  6、科技中介服务 
  7、技术推广服务 
  8、科学普及服务 
  9、技术监测 
  10、气象、地震、测绘、环境监测等现代专业技术服务 
  11、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 
  12、地质勘查业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水利管理业2、环境管理业 
  3、城市绿化和游览景区管理 
  4、现代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规范化家庭服务 
  2、规范化洗理及美容保健连锁经营 
  3、电器、设备、工具修理与维护服务 
  4、建筑及机器清洁服务 
  5、农村居民服务 
  (十一)教育 
  1、特殊教育 
  2、学前教育 
  3、成人教育 
  4、职业教育 
  5、现代远程教育 
  (十二)卫生、劳动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农村医疗服务 
  2、社区医疗服务 
  3、社会投资的规范化现代医疗服务 
  4、规范化心理咨询 
  5、现有采供血机构的内涵建设 
  6、药品检验 
  7、社会福利服务 
  8、社会保障服务 
  9、就业培训和指导 
  10、农民工跨地区就业服务体系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大众化的健康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服务 
  2、高雅艺术服务 
  3、地方传统民族艺术保护与开发 
  4、规范化文化、体育经纪代理服务 
  5、文物及文化保护 
  6、公益性文化产品制作发行 
  7、高新技术媒体出版物 
  8、自主知识产权的影视节目制作 
  9、电影院线服务 
  10、职业体育俱乐部 
  二、适当发展类 
  (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出租车客运 
  2、轨道交通 
  3、地方航空服务 
  (二)批发和零售业 
  1、城市新建一般性消费品及生产资料市场 
  2、商业街 
  3、标准化商业步行街 
  4、大中型百货商场 
  5、旧货市场 
  6、“跳蚤”市场 
  (三)金融保险业 
  1、新设地方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2、企业财务公司 
  (四)房地产业 
  1、拆迁管理 
  2、住房及房改积(基)金管理 
  3、高档别墅 
  4、高档写字楼 
  (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保安服务 
  2、典当 
  (六)教育 
  1、社会投资收费教育 
  (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新办出版社、报社、杂志社 
  2、新办广播电视频道 
  3、彩票活动 
  4、大型游乐园 
  三、限制发展类 
  (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加油站、油库 
  2、收费站、卡 
  3、旅游索道建设 
  (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网吧 
  (三)批发和零售业 
  1、中药材市场 
  2、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经营 
  (四)房地产业 
  1、占用耕地的房地产开发 
  2、零星住宅、城镇个人建房 
  (五)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大型城市广场建设 
  (六)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情感陪护 
  (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行政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台 
  2、录像放映 
  3、电子游戏厅 
  4、高尔夫球场 
  四、禁止发展类 
  (一)批发和零售业 
  1、非证销售 
  2、企业福利外的消费券购物 
  3、非法传销 
  (二)金融保险业 
  1、高息揽存 
  (三)房地产业 
  1、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房地产开发 
  (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色情服务业 
  2、污染或破坏环境的各种场所和经营服务 
  3、赌博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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