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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择北京、太原、广州、杭州、四市试办活期有奖储蓄希准备进行的指示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55-12-15 生效日期: 1955-12-15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55)银私陈字第438号

关于增办活期有奖储蓄问题,自从总行“城市储蓄工作简报”第七期提出初步意见以后,各地多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意见,大多数行处都同意举办这一种储蓄。嗣总行又加以详细考虑,并结合新调整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把原订方案作了部分修改。为了吸取经验,稳步推行起见,特确定北京、太原、广州、杭州四市为试点地区先行试办。兹随文检送“活期有奖储蓄存款章程草案”、“处理手续”、“宣传要点”请积极研究准备,确定举办日期报总备案;在试办中并请注意下列各点:
  1.此种有奖储蓄,虽比零整有奖简化很多,但尚有一些技术问题,还须进一步研究;因此,在试点前应请示当地党政,准备充分再行举办。

  2.举办日期可由省市分行自行考虑决定,并报总行。

  3.试点应在整个市区内进行,由市行统一掌握,不宜在个别区办试点。开始试点时,为免奖号分集中,市行应规定在各储蓄所、代办所间采取账号分段起编办法:如甲所从1001起编,乙所从1101起编,以后顺序编列,余类推。

  4.在试办期间,原来活期储蓄可以同时并存。除机关、团体、互助会、伙食团存款不得参加活期有奖储储蓄外,一般个人活期储蓄存款,均可通过宣传动员转为活期有奖储蓄存款。如有仍愿存储活期储蓄者,本行不作硬性移转。

  5.原已举办的零存整取有奖储蓄,在试办活期有奖储蓄期间,仍可照常办理。

  6.章程规定此项储蓄最高额不限,但计算奖金时每户最高的平均存款余额则有限制;各分行可参照辖区内活期储蓄平均存款余额的实际情况,在最高3百元最低50元中选择办理,但同一省市分行辖区内,不得同时办理两种不同的限额。

  7.为鼓励储户并使每一基层所便于宣传和开展业务,章程规定了分次开奖办法,头二奖一次,三奖一次。具体做法是:头二奖在全部奖号(000—999)中开出,三奖则在每40号中(例如001—040、041—080,余类推)开出一个。已中头二奖的奖号,仍应参加三奖开奖,因此头奖和二奖均可兼得三奖。

  8.开户如未满1000号,对外仍照开奖。开出奖号如属于未开户或已结清销号部分,对外可照常公布中奖号码。

  9.付给储户奖金,是否按照零存整取有奖储蓄规定免扣所得税,俟与税务总局联系后另行通知。

  10.此项储蓄必须记名。同时必须在开户行办理存取,亦不能在市内移转。

  11.总行所拟“处理手续”,是按“改进储蓄业务作法与会计核算制度的试行方案”拟订的,未进行会计核算方案试点地区,可参照原来活期储蓄处理手续自行拟订。

  12.有关活期有奖储蓄所使用的凭证、存摺,试点期间可暂用活期储蓄存取款凭条,存折等加盖“有奖”字样以示区别;账页可使用乙种账格式。但存折和账页的账号,应由区级管理机构用大写号码印好或用大写号码机打好账号后供基层所使用,以免发生错乱。
  活期有奖储蓄存款是新的业务,必须慎重处理:除了事前充分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并应收集各种情况,如:进行中情况、群众反映、对各种储蓄的影响、实际效果、在举办中有哪些困难,怎样克服的,全面推广的条件等等都必须收集研究。三个月后进行一次简结,六个月后正式总结并报总行。对以上布置,如尚有其他意见,可迅报总行研究。

此示。
附一:活期有奖储蓄存款章程(草案)?
   二、活期有奖储蓄核算手续(略)?
   三、试办“活期有奖储蓄”宣传要点?
附一:活期有奖储蓄存款章程(草案)?
第一条 性质:此种储蓄可随时存取,开户时由本行发给存折,凭以存取。不逐户计给利息,按中奖号码和等级分别付给奖金。
第二条 存额:开户以1元起码,以后每次存取均不低于1元,账户内须保留最低存款余额1元,最高存款余额不限。
第三条 存入和支取:存入时要填写存款凭条,支取时要填写取款凭条(如留有印鉴者必须在取款凭条上照原留印鉴式样签字或盖章),经本行在存折上登记盖章后,将存折交还储户,清户或换发新折时,原存折均由本行收回。
第四条 奖金:每1000户为一分配奖金单位,从账号第0001号起至第1000号止为一组,第1001号起至2000号止为另一组,余类推。每三个月开奖一次,无论开户已否满足三个月,均可参加开奖。奖金照中奖户在开奖前三个月内每天的存款余额加计的总数以90天平均计算。如平均存款余额超过××元时,奖金只按××元计算。每组奖金的标准如下:
         ┌─────┬────┬──────────┬───────────────┐?
         │ 奖 级 │中奖个数│  得 奖 金 额 │   备      注    │?
         ├─────┼────┼──────────┼───────────────┤
       ?│ 头 奖 │ 一 个│ 中奖户平均存款余 │ 账号末尾三字(○○○——九九 │
       ?│     │    │ 额的百分之一百  │  九以下同)与中奖号相同者  │
       ?├─────┼────┼──────────┼───────────────┤?
         │ 二 奖 │ 二 个│ 中奖户平均存款余 │ 账号末尾三字与中奖号相同者 │
       ?│     │    │ 额的百分之六十  │               │?
         ├─────┼────┼──────────┼───────────────┤?
         │ 三 奖 │二十五个│ 中奖户平均存款余 │  账号末尾三字与中奖号相同 │
       ?│     │    │ 额的百分之二十  │  者,按一千号分为二十五段,│
       ?│     │    │          │  每段四十号开奖一个    │
       ?├─────┴────┴──────────┴───────────────┤
       ?│       以上各奖共28个,头奖和二奖均可兼得三奖。           │
       ?└─────────────────────────────────────┘?
第五条 开奖:由省市分行集中办理,三个月开奖一次,每年×、×、×、×月(例三、六、九、十二月)×日用摇奖(或抽签)方式当众开奖。中奖号码次日登报公告。
第六条 领奖:以开奖时储户所持存折的账号为凭。本行根据中奖号码计算中奖的各账户应得的奖金,分别于开奖后10日迳行收入中奖的账户内。入账后即可按支取存款的手续支取,不另办领奖手续。在开奖以前清户者不付给奖金。
第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均照本行储蓄存款章程有关规定办理。
附三:试办“活期有奖储蓄”宣传要点?
  (一)为什么要试办“活期有奖储蓄”??
  储蓄是国家建设资金来源之一。为了鼓励人民节约储蓄,积聚更多的建设资金,所以银行考虑到人民的不同要求,举办了各种储蓄。
  “活期有奖储蓄”适合于日常生活中待用资金的存储。这种资金虽然每笔数目不大,又是随用随取,但参加储蓄的人多了,你存我取,银行就能经常保持一定的余额供国家运用。同时,个人对日常生活中的待用资金参加储蓄之后,就能够使生活更好地得到合理安排,养成节约检朴的习惯。但此项储蓄比较零星,利息有限,为了更便利储户简化手续,所以采用有奖的方法,就是银行把应付给储户的利息,集中用奖金方式来支付;这样不仅可以便利储户,而且可以节省银行因逐户计息所费的人力物力,同时又能发挥鼓励人民节约储蓄的作用。
  有人认为储蓄得奖是一种不劳而获的剥削收入。其实,储蓄奖金只是银行支付利息的另一方式,也就是国家给予储户的一种物质奖励;凡是自愿参加有奖储蓄的储户,就都有得奖的同等机会和权利。所以,有奖储蓄的奖金是储户的合法收入,这是很容易明白的。
  “活期有奖储蓄”在我国还是创举。为了体验有关的章则制度等是否适合大多数人民的要求,做好全面推行的准备,所以先在重点地区试办,希望广大群众提出意见,供银行参考改进。
  (二)“活期有奖储蓄”的开奖办法怎样??
  “活期有奖储蓄”以每1000户为一开奖单位,开出头奖一个、二奖两个和三奖25个。头、二奖是在1000个号码(000—999)中摇(或抽)出的;三奖是把1000个号码挨号排列,按每40个连号分成25段,分别在每段中摇(或抽)出的。因此,每连续的40个账户中一定有一个三奖,并可能兼得头奖或二奖。
  各等奖的奖号都是三位数,储户存折账号的末尾三位数字与奖号相同的就是中奖。如果实际储户超过1000户,就有两个、三个……开奖单位,但各个开奖单位都适用一个开奖号码。例如头奖号码是005,那么储户账号第005号,第1005号,第2005号……都是得中头奖。
  开奖每三个月公开举行一次,各等奖的奖号在开奖次日登报公告,开奖后的第10天(如6日开奖即在16日)由银行把奖金直接转入得奖储户账内,到时,对号中奖的储户可持存摺来银行登记。但在开奖当日及以后开户的,不能参加该次对奖;又开奖后还没有得知开奖号码时拟销户的,可保留余额1元,如不保留,则账户结清了就作为自动放弃得奖权利。
  (三)“活期有奖储蓄”各等奖的奖金是怎样计算的??
  按照规定,头奖奖金是得奖储户在三个月内每天平均存款余额的100%,二奖两个各为60%,三奖25个各为20%。但每天平均存款余额超过××元时,仍按××元计算奖金;开户不满三个月时,仍按三个月(90天)计算平均余额。
  每天平均存款余额就是存在银行账上的每天平均钱数。例如:第一天存100元、第二天取出60元后结存40元,那么3个月的平均存款余额就是40.67元即{100+(40×89)}÷90=40.67元。同样,3个月内每天平均存款余额就是把这期间的每天结存数相加,再除以90。
  如某储户的平均存款余额是50元,中头奖可得奖金100%计50元,中二奖可得奖金60%计30元,中三奖可得奖金20%计10元。
  所以,“活期有奖储蓄”各等奖的奖金不是硬性规定的,得奖储户的平均存款余额大,得奖金额也跟着大。
  (四)为什么要规定平均存款余额不能超过××元??
  “活期有奖储蓄”与“活期储蓄”一样,都是吸收日常生活中的待用款项,根据实际统计,各地“活期储蓄”的每户每天平均存款余额是低于××元的,因此,从实事求是的精神出发,规定“活期有奖储蓄”的平均存款余额亦不能超过××元。但这样不等于每笔存款都要受到同样限制。如果超过××元的待用款项,银行是欢迎的,这笔待用款款项存入“活期有奖储蓄”户后,也可以扯高该户的存款平均余额(例如某户的存款余额有一个时期多于××元,其余时期少于××元,在计算平均存款余额时当然会扯高),因而得奖后的奖金也会相应地增加。如果超过××元的款项而不是待用性质的,他可以在银行里存储三个月或更长的时期,那么,为了国家运用的便利,也为了储户个人能够保重一定目的的用途,应该存定期储蓄更为适当。
  (五)“活期有奖储蓄”有那些特点??
  “活期有奖储蓄”的特点可以概括如下:?
  (1)手续简便,有钱就存,要用就取。1元即可开户,以后续存只要在1元以上多少不限。开户后只要保留存折,就永远有根据账号对奖得奖的权利。
  (2)奖金分配合理,奖金不作硬性规定,而是根据平均存款余额计算,因此,多存1元或多存1天,都有多得奖金的权利。
  (3)得奖面宽,每三个月就开奖一次,每次开奖,在1000个账户中有28户中奖,其中三等奖在连续的40个户中就有1个。
  从以上特点,可见“活期有奖储蓄”对于吸收广大人民的日常生活待用款项有很大鼓励作用,参加这种储蓄的人越多,留存在银行以供国家建设运用的钱也越多。当然,“活期有奖储蓄”只是储蓄中的一种,它的适应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希望大家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地选择适当种类的储蓄,为国家建设贡献一份力量,也为个人生活作更合理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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