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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树屏公路收费站及调整龙泉寺收费站职能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17 生效日期: 2005-11-17
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甘政发[2005]8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改建的树屏至徐家磨高速公路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为避免重复设站收费,撤销树屏收费站,将树屏至徐家磨高速公路的收费职能并入龙泉寺收费站。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由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后执行。原树屏至徐家磨二级公路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在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批准执行后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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