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节日期间物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28 生效日期: 2006-01-28
发布部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建物[2006]71号
各物业管理单位: 
  为使广大社区居民度过一个平安、喜庆、详和的传统节日,现就2006年春节期间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加强值班应急工作。节日期间,物业管理单位要安排领导带班,负责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要及时解决小区居民的物业服务问题。遇重大紧急事项要及时上报市、区相关管理部门。 
  二、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等有关方面做好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今年是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第一年,物业管理单位要协助社区居委会等有关方面认真执行限放规定,做好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遇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节日期间,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小区内的巡视和检查工作,确保小区不发生治安方面的事故。 
  三、对于执行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危改回迁小区,在《北京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前电梯采用无人值守方式运行的,未征得业主同意,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擅自增派司梯人员,亦不得按有人值守标准收费,严禁借机变相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