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节日安全和冬季防寒保暖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9 生效日期: 2005-12-29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文号: 沪民福发[2005]40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救助管理站: 
  2006年元旦、春节将至,又时值寒冬,为确保本市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中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和冬季防寒保暖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救助管理站的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到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检查冬季防寒保暖、预防呼吸道感染,预防火灾、预防煤气中毒、预防意外事故、饮食卫生以及加强值班制度等方面日常防范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制定,通过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二、要组织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对冬季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全面保养,排除煤气泄漏、锅炉防暴的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设施设备投入正常运作使用。要求上述单位开展冬季防寒保暖、预防呼吸道感染,安全使用电器设备,预防火灾、预防煤气中毒、预防意外事故、饮食卫生等知识的学习,组织专题培训,专题板报宣传,使上述机构中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熟悉、了解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基本常识。 
  三、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在节日安全和防寒保暖、预防疾病、预防意外事故工作中加强值班制度,发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程序分别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