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8 生效日期: 2005-12-28
发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05]3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驻厦门口岸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运行﹝2005﹞2582号文《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2006年我市春运将从2006年1月14日开始,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现将做好我市2006年度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2006年我市春运主要客流是:学生流、民工流以及探亲、旅游、经商等客流。客源包括厦门及周边地区,国内各省市,港澳台地区,世界各地等。春运最繁忙的时段将是春节前一个星期和春节后两个星期。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厦门春运有许多的新特点:如学校放假时间较早、铁路增加新的线路和车次、厦门成为两岸春运包机直航点等,这些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据预测,2006年春运期间,我市旅客运量将超过4400万人次,比2005年增长2%左右,其中:道路496.8万人次,增长3.3%;区域内公共交通3650万人次,增长5.61%;水路54万人次,与去年基本持平;铁路124万人次,增长3.3%;民航70万人次,增长4.48%。 
  今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 
  二、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运力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驻厦门口岸各监管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口岸监管单位以及春运生产、服务保障单位,都应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和经费,给予必要、优先的安排和支持。各单位要制定工作预案,掌握日常动态,及时高效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级领导必须深入生产一线,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工作。春运前和春运期间,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安全生产等部门深入运输生产一线,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确保顺利完成春运工作任务。 
  各运输部门要根据今年春运客流群体的特点,加强调查预测,科学、合理地安排各种运力,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的出行需求。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及区域内公交客运部门要主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分工与协作相结合,发挥运力的最大效能。劳动及各经济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等要协助铁路部门确定重点保障单位,严密组织客票预售,引导工矿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引导、规范好劳动力市场,鼓励提前放假,做好客流的平衡工作。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货物运输,保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平稳有序。 
  三、强化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运输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运输设备的例行维修和检查,确保车、船、飞机及其相关服务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严禁非法运营车辆上路,坚决杜绝三无船舶参与春运。汽车站、客运码头、火车站、机场要配备使用安全检测设备,把好危险品管理关。城管、交警、运管、火车站、公安、部队、共青团、公交等单位要通力协作,做好火车站客流的疏运工作,维护火车站广场及周围的秩序和安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票贩活动;安全生产监督、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公路路政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标志、标线和防撞设施,严厉打击超载和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疲劳驾驶,切实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海事、港务、水路运管、水上公安、海管、海防、航务、航道、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实施综合管理,清除航道、港口、码头等各种违章占用,规范航行标志等安全设施,打击超载和各种强买强卖行为,确保水上运输安全。城管、工商、卫生、环卫、公安、民政等部门应主动配合做好春运工作,重点保证旅客集散通道、场所的市容环境、卫生防疫、市场与治安秩序等。 
  春运期间客流集中,是各种呼吸道传染病易发时期。各运输部门要采取措施,努力做好车站、码头、机场和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工作,购置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有效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等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各单位要按照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各项工作。各车辆通行收费站发现运载没有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时,应拦截并及时通知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处理。各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做好对疫区进入我市货运车辆的检疫消毒和台帐登记工作,确保疫情不通过车辆交通工具扩散传播。 
  突发事件、紧急事项要及时报告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主管部门。 
  四、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满意程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厦门获得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部门要增设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组织送票上门,并在有条件的地区提供电话订票、网络订票等服务,尽量方便旅客购票。要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公布服务监督电话。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的问题,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及时调研,尽快协调,妥善处理。 
  口岸各监管单位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加强协作配合,克服困难,增设必要的通关和服务提示,主动为旅客、货主排忧解难,不断提高口岸的通关效率,切实保证口岸的安全、有序和畅通。市口岸办、市台办等部门要加强对厦金直航和两岸春节春节包机工作的领导、协调,口岸联检、运输部门要通力协作,努力开展优质高效服务,展现良好的口岸形象。 
  五、做好春运宣传和统计工作。 
  对车、船、飞机的运输动态、安全事项、票务需求、旅游信息等,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增强透明度,合理引导客流;要加强正面的典型宣传,弘扬正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要做好春运统计工作。自春运开始之日起,各有关单位每10日要向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春运统计报表。 
  各单位春运领导工作机构、工作方案等材料要及时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及时编制发布春运动态信息,统计上报春运数据。 
  春运结束后15日内,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春运工作总结报告书面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以适当形式的进行总结、交流,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