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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6 生效日期: 2005-12-26
发布部门: 上海市经委
发布文号:
各区县经委: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商务部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两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促进市场繁荣,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让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安定的节日。结合上海实际,现就做好本市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节日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 
  元旦和春节是人民群众举家团聚的喜庆日子,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确保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节日喜庆氛围和社会稳定。各单位要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要继续做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制定工作预案和加强值班,应急处置情况做到快处置、早上报,确保节日市场稳定和消费安全。 
  二、落实措施,保证商品充足市场繁荣 
  1、抓好适销商品产销。要根据节日市场和季节时令的需求特点,适应消费结构变化,安排好生产加工和储备,加强工商企业联手,合理调配商品货源,增加生活必需品和优质品牌商品供应,力求商品品种丰富多样,满足市民多层次节日消费需求。 
  2、积极引导消费。要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企业经营特色,以节日市场为契机,组织丰富多彩的营销活动,组织大型营销活动要与公安等部门协同管理,确保规范营销,安全有序。同时,要指导企业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商业与旅游休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相结合,既丰富商品供应,也活跃婚庆、餐饮、休闲等节日服务消费。 
  三、狠抓监管,确保食品销售安全 
  1、加强产销全过程监管。经济贸易行政管理部门要和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协同,加强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加工卫生环境等的检查,加强食品产销全过程监管,抓住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整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确保消费安全。 
  2、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经济贸易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场、连锁超市、大卖场和菜市场销售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假酒等违法行为。同时,要继续推动"三绿工程"深入发展,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春节前组织一次清仓查库活动,企业自查与有关部门抽查相结合,检查重点仓库、重点市场、重点商品,依法销毁处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切实保障食品销售安全。要抓好年夜饭等集中餐饮的食品安全工作,让消费者安全消费,满意消费。 
  四、注重诚信,优化购物环境 
  1、形式多样,拓展诚信兴商。以"反对商业欺诈,规范市场促销",把搞好节日市场的商业服务作为加强商业诚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推进区域内商业街和商业企业的诚信服务活动,注重诚信为本,做好商业经营服务工作;要突出规范服务、诚信服务塑造都市商业新形象,让顾客称心、满意;要积极倡导文明用餐和分餐制,引导消费者适度点菜,防止浪费。 
  2、顾客为本,深化便民利民。坚持顾客为本,重视大众洗浴等市民基本消费,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设立便民利民服务台,加强咨询导购服务,为老、弱、病、残顾客提供亲情服务,营造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企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应向消费者明示,切实做到收费标准和提供服务相符合。商业营销及服务活动要深入社区、贴近居民,展示本市商业优质服务、文明经营新形象,营造和谐亲情消费氛围。 
 
 
上海经济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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