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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2 生效日期: 2006-04-12
发布部门: 辽宁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辽卫直党发[2006]6号

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支部 
  最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宣部<关于贯彻落实胡铸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的通知>的通知》(辽纪发[2006]5号),按照通知要求,现将厅直机关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深刻领会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我们党内的根本大法,学习贯彻党章是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最核心最重要的思想。能不能做到学好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学习贯彻党章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断提高学习贯彻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要领导带头,做出表率。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带头践行党章的各项要求,带头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在学习活动中,带头发言,带头谈体会找差距,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章做出表率。 
  三、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贯彻党章的计划。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原文,努力做到熟悉党章的总纲和条文,熟悉党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 
  2、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如召开学习辅导报告会、座谈会、理论研讨会、专题讲座、举办党章知识竞赛、开展征文活动、撰写体会文章等,不断推进党章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3、要在学习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章谈体会,找差距,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4、学习贯彻党章活动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学习贯彻党章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厅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同建立先进性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结合,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章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党章的良好氛围;同落实整改措施结合起来,对照党章找差距,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厅直机关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单位要将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的有关情况、学习党章的体会文章等及时报厅直属机关党委,我们将在辽宁卫生信息网通报交流各单位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辽宁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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