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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2006年食品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7 生效日期: 2006-05-17
发布部门: 湖北省
发布文号: 鄂食药监文[2006]2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了《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抓好今年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当地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抓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人。 
  二、围绕监管目标,抓好检查落实工作。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沟通平台,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能,确保各环节监管取得实效。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分析评估,开展对大米、面粉、猪肉、食用油、酱油、醋、散装白酒和水产品等常用食品的跟踪监测,逐步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评价和预警体系。要全面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省局将在年底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州)进行综合评价,市(州)要组织对县(市、区)的综合评价,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 
  三、突出重点,抓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切实抓好粮、肉、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类重点食品的监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2次大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要切实把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要加强调研,掌握农村食品安全及其监管状况,延伸监管触角,下移监管重心。要加大对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品店、小餐馆的治理力度。要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填补监管空白。 
  四、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级政府要求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全面提升应急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认真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督查工作。 
  五、加大综合信息发布力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认真收集、整理和分析食品安全信息,每季度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提供服务群众的监督和消费信息。组织开展主题为"食品安全,我们共同的责任"的第三次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食品安全进农村"为重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有效方式和途径,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能力和水平。在城市推广武汉市江岸区构建区、乡(街)、社区(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的经验,在黄冈市、神农架林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即食品安全信息网、责任网、供应网)建设试点,深化随州、仙桃两市进行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请各地于5月底前将本地区落实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意见或方案报省局。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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