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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乐亭县为省级园林县城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0 生效日期: 2005-12-20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办字[2005]143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唐政呈〔2005〕91号文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乐亭县为省级园林县城。 
  乐亭县要以建设滨海生态型园林县城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和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县城管理水平,完善县城整体功能,促进县城建设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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