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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黄霉素预混剂等三类新兽药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26 生效日期: 2003-11-26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315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新兽药和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福建农大实验兽药厂申报的稳定化戊二醛溶液、溴氯海因粉、辽宁凤凰蚕药厂申报的多菌灵片、苏州普强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申报的注射用头孢噻呋钠和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山东明发兽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氟苯尼考溶液、浙江华东医药集团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和西安亨通光华制药有限公司分别申报的黄霉素预混剂为三类新兽药,现发布上述产品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并发布溴氯海因和多菌灵的质量标准,请各地遵照执行。
农业部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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