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住房市函[2001]01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
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研究决定,并经人事部、建设部同意,200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1年10月13、14日举行。为了便于各地做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现将考试辅导教材征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辅导教材为新版教材,在1999年版教材的基础上作了较大修订。为了便于考生复习,根据建设部、人事部《关于进行200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住房[2001]9号)文件关于2001年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范围增加部分内容的要求,将2001年《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新增加的房地产相关知识内容收录在《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一书中。
二、考试指定辅导教材发行工作委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承办。为了保证各地能够及时、准确地得到考试指定辅导教材,避免由于零散订购在发行中出现丢失或不能及时收到的情况,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组织本地区的征订工作,并于5月1日前将本地区所需的数量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为便于发行工作,请各地在统一报征订数时,将征订数较大的城市单独列出。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版、翻印和发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教材、有关参考资料。
四、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联系电话:010-68394081;联系人:刘冬宁;地址:北京西郊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内);邮政编码:100835。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二○○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