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中国对外南方建设工程总公司资质问题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05 生效日期: 2001-04-05
发布部门: 建设部建筑管理司
发布文号:

安徽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请核查中国对外南方公司资质的请示》(建管便[2001]18号文)收悉。经查,我部从未批准过中国对外南方建设工程总公司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对持该公司一级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视为伪造证书行为,请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并及时报当地公安部门。

建设部建筑管理司
二○○一年四月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