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东省安监局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云南红河州“2.1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通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3 生效日期: 2006-02-13
发布部门: 广东省安监局转发国务院安委办
发布文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红河州'2.1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安委办明电2006〕6号)转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诸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其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2月3日,京珠高速英德段发生面包车追尾大货车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重伤;2月9日,省道248线韶关市乳源县民族水泥厂观音山路段发生一起小货车追尾碰撞大货车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同一天,国道207线湛江市遂溪县丁坎路段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摩托车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月10日,国道106线广州市白云区太盛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碰撞摩托车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近日我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说明我省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也暴露出我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仍然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各地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工作要求,认其分析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晨、车队、驾驶人员,落实到一线执法队伍和贪任人,切实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严密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狠抓措施落实,进一步做好节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节后春运高峰已经来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克服松懈和厌战情绪,以商昂的斗志继续努力工作,各级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加强检查督促,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节后春运商峰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要督促公安、交通等部门抓紧排查辖区内的事故黑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时段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对中间没有隔离护栏容易引发正面相撞的路段,要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和临时隔离防护设施。 
  (二)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重点督促客运站场在车辆出站前进行安全状况和载客人数的检验核查,并落实客运单位对驾驶人员的安全守法教育。 
  (三)继续抓好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客车尤其是面包车超员、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将高速公路、国道、主要街道、旅游路线及事故多发路段列为监管重点,科学合理安排勤务,加大对一线智力的倾斜,加强路面监控巡查;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县、乡道尤其是山区公路的监管,对客车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