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同意进口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鲜食葡萄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7-30 生效日期: 1997-07-30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1997年第71号
  根据我国专家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鲜食葡萄输华的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结果,经过中美两国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鲜食葡萄输华植物卫生条件议定书》及其工作计划。从即日起同意进口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鲜食葡萄,进口的葡萄须符合议定书和工作计划的规定,进口检疫手续,请向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办理和咨询。
  一九九七年七月三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