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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青海等省(市)卫生厅(局)人事处:
为了配合国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受人事部委托,我司拟研究制定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有关文件,并在3月底以前完成。根据有关要求,需要在辽宁等12省(市)调查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具体经验和做法。请各省卫生厅人事处协调有关调查市、县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调研工作,并组织将调研问卷和收集资料以省为单位统一于2006年3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报送卫生部人事司劳资处。(调查问卷的三个附件可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人事管理中的通告公告一栏中下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部人事司劳资处
联系人:高 芳 联系电话68792254
电子邮件:liyong@nhei.cn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