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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霍乱防治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1-05-27 生效日期: 1981-05-27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一、 结合“五讲四美”活动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管好水、 粪和饮食卫生、 消灭苍蝇是预防、控制副霍乱和其它肠道传染病的根本措施,也是彻底改变农村卫生状况的重要内容。
  (一)改水
  1.要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方式,从根本上改善群众饮、用水,在有条件的地方,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兴建自来水。
  2.要搞好饮、用水源的保护,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搞好原有水井(池)的维修、淘洗。教育群众不在饮、用水源里洗刷粪具、马桶和病人衣物,防止污染水源。
  3.在流行季节,疫区及其邻接地区,应有专人负责,搞好饮用水消毒。
  (二)管粪
  因地制宜,采取修建无害化厕所、沼气池,封存发酵或高温堆肥等办法,搞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要求做到不用新鲜粪便施肥。对粪车,粪船要加强卫生管理,严防粪便污染水源。
  (三)管饮食
  1.饮食服务行业,集体食堂和食品加工,收购、 储存、 运输等单位,都要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和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2.切实加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和饮食行业卫生管理。
  3.教育群众不吃腐败变质和生冷不洁的食物,不暴饮暴食,在流行季节,流行地区禁止大型聚餐和家庭举办酒席,对经多次劝告无效,事后又引起副霍乱扩散流行者,应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经济制裁。
  (四)灭蝇
  发动群众清除孳生地,采用药物和捕打等办法大力杀蛆灭蝇。
二、 结合“五讲四美”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和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懂得预防常识。开展卫生宣传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季节特点,提出不同要求。不能突击一阵,要持之以恒,这样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必须认识, 经常性的卫生宣传是建设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 具有移风易俗的深远意义,因此,这也是一项治本的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经常抓,反复抓,不可掉以轻心。
三、 搞好预防接种, 提高人群免疫力, 是预防副霍乱的一项重要措施,鉴于目前生产、供应的霍乱菌苗,经各地多年实际使用,效果较差。因此,生物制品和有关科研部门要积极研制、生产效果较好的新菌苗。对现有的菌苗或菌体、类毒素混合菌苗,各地可因地制宜,进行考核性使用或对重点人群进行接种。
四、 加强疫情报告和监测。
  (一)疫情报告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组织,都应认真执行《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2.流行季节,要发动群众报病。要求群众做到发生腹泻病要及时就诊,力争做到逢泻必治,以避免贻误救治和进行卫生处理。
  (二)疫情监测
  1. 疫区和受疫情威胁地区的医疗机构, 要建立和健全肠道门诊制度。 对有流行病学和临床指征的腹泻病人,要及时采便送检,及时治疗处理。
  2.上述地区各级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农村赤脚医生,街道门诊所(保健站)和工厂医务室的医生、卫生员,以及个体开业医务人员,都要坚持到群众中去巡诊,主动发现病人,并根据需要进行采便送检和治疗处理。
  3.疫区冬春季监测的重点是现症腹泻病人,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点监测。
  4.根据流行病学指征,对渔船民、饮食服务人员、环卫人员、医务人员、交通运输人员、采购和贩运农副产品的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检索。对可疑受污染的水产品,饮食物等,也应进行检索。
  5.对疫区与生产、生活有密切关系的水源,可进行定点、定期观察。
五、 疫点处理和疫区管理。
  迅速、严格、全面地搞好疫点、疫区处理,是就地扑灭疫情的关键措施。应根据流行病学指征,划分疫点、疫区。在流行早期,病例数少的情况下,对疫点可实行封锁,疫点封锁要做到既有利于控制疫情,又尽可能减少对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对首发疫点疫区要本着“早、小、严、实”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扑灭,控制扩散和流行。
  (一)疫点处理
  1.及早隔离、治疗病人和带菌者。积极抢救危重患者,降低病死率。对能口服的病人,可采用口服补液。必须转运的病人,要防止途中污染。
  2.对密切接触者,应采便检菌或服用抗菌药物进行处理。
  3.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疫点的全面消毒。特别要注意病人的粪便、呕吐物和污染场所的消毒。对病家还要注意做好终末消毒。
  4.疫点处理期间,必须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疫点处理期限一般为三~五天,在此期间必须无新的传染源或疑似病人发生。对疫点人群,根据流行病学指征,采便检菌,在连续两次粪检阴性后,疫点即可解除。
  (二)疫区管理
  1.发动群众,搞好“三管一灭”保护水源,严格进行生活饮、用水的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2.加强肠道门诊,发动群众报病与医务人员巡诊相结合,对疑似病人,应先按霍乱病人进行处理。
  3.疫区管理期间,应对集市贸易,居民饮、用水源加强卫生管理。
  4.号召群众,暂不外出探亲访友,如确需外出,应经防疫部门粪检阴性或服药处理后批准。对进入疫区的外来人员,在其离开疫区时,要同样进行预防性处理。
六、 加强对渔船民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卫生管理。
  1.渔船民是造成副霍乱扩散传播的重要因素。
  (一)以主管部门和所属社队为主,卫生、公安、水产、交通、民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内河渔、船民的管理。应逐步完善船只的卫生设施,搞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呕吐病人时,要及时就近诊治。港口、闸口、船舶集中停靠的码头,要建立厕所等卫生设施。
  (二)船舶中发现疑似副霍乱病人,一定要就近停靠,服从管理。卫生处理由当地负责,按照疫点的要求实施,任何地方不得借故推托不管。
  (三)对来自疫区的船舶,要加强监视,必要时可对船上人员进行粪检或服药处理。
  2.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做好列车、船舶、飞机与车站、港口、机场的经常性卫生管理。在副霍乱流行季节,对车辆、船舶、飞机应加强对旅客的医学观察。一旦发现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就近进行隔离和治疗。对密切接触者服药预防。对交通工具进行彻底消毒。
  一九七四年颁布的“六省二市渔港场卫生管理办法”,目前已不适用,今后应按本方案规定实施。
七、 互通情报,搞好联防协作。
  1.邻近的省、地、县、社要主动互通情报。 全国疫情动态, 由卫生部统一印发各地。从事副霍乱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有关人员,要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有关副霍乱的疫情资料,由卫生防疫部门和防疫指挥机构掌握,必须注意保管,不得散失。
  2.毗邻地区要密切配合,必要时可共同商定联防的措施和对策,以切实防止疫情的传入与传出。与疫区邻近的非染疫地区,应从思想上,组织上,技术上和物质上做好防止传入的准备。
八、 加强国境卫生检疫。
  各地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卫生检疫机构,严格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疫情监测,严防疫病传入或传出。
九、 加强科学研究,集中力量攻关。
  在卫生部统一领导下,成立“全国霍乱专题委员会”,统一拟定全国霍乱科研规划明确研究课题。 各省、市按照规划要求, 组织力量承担研究任务,根据课题组成科研协作组,结合防治实践,加强科学研究。
  《 全国霍乱专题委员会 》细则,见附件(一)(略)。《全国霍乱研究规划》见附件(二)(略)。
  以上措施,希各地在具体执行中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防疫效果,以达到预防、控制和消灭副霍乱的目的。
相关法规: 卫生部 方案 防治 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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