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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14 生效日期: 2006-06-14
发布部门: 海南省
发布文号: 琼文化[2006]44号

各市、县、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
  为贯彻落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文化市场执法行为,提高文化市场依法行政水平,解决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的通知》(文明电字﹝2006﹞12号)精神,定于20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贯彻《办法》,提高执法能力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提高对学习、贯彻《办法》重要性的认识,把《办法》的贯彻落实作为2006年下半年文化市场执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积极开展对《办法》的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并运用《办法》规定的各种执法文书,理解和掌握各项执法制度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抓出成效
  "集中执法季"的主题是:"市场天天查,执法规范化"。这次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以网吧和音像市场整治为重点。根据中小学暑期放假的特点,重点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严格执行文市发〔2005〕10号文件关于处罚标准和日常检查频度的规定,坚持严管重罚。按照2006年音像市场整治方案的要求,迅速开展"阳光2号"行动,在整治合法批发、零售、出租店铺经营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的同时,积极协调当地工商、城管等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音像制品的坐商和游商。要加大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力度和频率,切实做到天天查市场,日日有战果,加快案件处理速度,形成文化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结合本地文化市场管理的实际情况,于6月30日前将各项任务部署完毕。做到任务到人,人员到岗,监管到场,处罚到位,不留执法空白和死角。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集中执法季"重要的执法活动要予以报道,对查处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将在中国文化市场网开辟专门栏目,集中报道各地开展"集中执法季"活动情况。
  "12318"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是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窗口,要向社会公布并推广使用。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并将查处结果迅速反馈。
  四、搞好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城管、整规办、保知办等相关部门,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开展各种联合执法活动。建立和完善执法信息沟通机制和重大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将重大处罚决定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五、及时总结,完善制度
  "集中执法季"期间,上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行政执法机构要对下级开展的执法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将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开展"集中执法季"的进展情况进行抽查,请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行政执法机构重视并认真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确保成效。同时,要对照《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并提出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办法和措施,不断探索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负责收集执法典型案例并向我厅和文化部报告。各地"集中执法季"总结请于10月10日前报送厅文化市场处,联系人:杨全明,电话:65338106,传真:65325565。电子邮箱:wtt.shichang@hainan.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省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方案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海南省集中执法季行动方案

  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的通知》(文明电字﹝2006﹞12号)精神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结合海南省文化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06年7月1日~9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打击音像市场和网吧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创造健康有序的社会文化环境。同时,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并运用《办法》规定的各种执法文书,理解和掌握各项执法制度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从而达到"市场天天查,执法规范化"的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执法行动重点:网吧市场和音像市场。
  (二)重点执法地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比较密集、非法经营活动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是执法重点。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儋州市、文昌市、万宁市、临高县、屯昌县等市县和人流密集的地区为重点。
  四、工作措施
  (一)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负责组织《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培训,重点对执法程序、听证程序、执法文书制作和责任追究以及对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的鉴别能力和监管技能等内容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培训时间为7月上旬。
  (二)集中力量开展网吧市场接纳未成年人整治行动,对接纳未成年人特别是关门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海南省网吧日常检查和违规处罚量化标准》从严处罚。7月为执法重点时段。
  (三)暑假期间开展音像市场"阳光2号"行动,以清理合法批发、零售、出租店铺经营侵权盗版音像制品为重点,维护著作权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协调当地工商、城管等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音像制品的坐商和游商。时间为7、8月。
  (四)厅文化市场处和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要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和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采取明查暗访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推动对重点地区、重点城镇音像市场和网吧市场的集中执法行动,把本季执法行动作为迎接中央检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落实情况的一项督查任务。时间约为9月中下旬。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理清当地音像市场和网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集中执法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并分别确定2-3个重点区域,将监督管理职责逐一分解,责任到人,分工负责,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保持高压态势。
  (二)各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必须将主要执法力量和执法时间用于网吧市场和音像市场执法工作。充分发挥"12318"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受理举报。要再次对"12318"进行宣传,并监督网吧和音像经营单位张挂"12318"或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三)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整合资源,形成执法合力,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海口市各区要进行交叉检查,避免人情干扰执法,保证执法效果。
  (四)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曝光音像市场侵权盗版和网吧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和各类案件,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
  (五)要对属地集中执法季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沟通信息,及时报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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