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政办发[2005]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掌握我国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生活状况等方面的最新实际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06年至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3号),为切实做好本市区域范围内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各区县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调查经费按照工作职责由市和区县财政分别负担。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为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本市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孙安民 副市长
副组长:李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春鸾 市残联理事长
潘 璠 市统计局副局长
吴文彦 市民政局副局长
邓小虹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残联、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委等部门和单位的有关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