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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4 生效日期: 2005-03-24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京政办发[2005]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家关于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2005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本市人口状况不断发生变化。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可以掌握2000年以来本市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研究未来人口发展趋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二、本次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
  三、本次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为此,成立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有关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市统计局负责落实。各区、县政府及被抽中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认真负责,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需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委会和居委会)人员中选调,或者从社会上临时招聘。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加,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
  五、开展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级财政和各区县财政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分别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财政开支。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茅 副市长
  副组长:
  董 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述强市统计局局长
  于泓源市公安局副局长
  耿玉田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
  宋贵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海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聂志达市民政局副局长
  苏辉市财政局副局长
  左小玲市人事局副局长
  郭克利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冯可梁市建委副主任
  刘敬市市政管委委员
  崔建立市工商局副局长
  潘■市统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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