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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行社月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3 生效日期: 2004-12-23
发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北京地区各旅行社: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管理发[2004]118号文件《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旅行社月报工作的通知》规定,为及时掌握全国旅行社经营的第一手资料,实时了解全国旅行社行业的经营动态,从2005年起,国家旅游局开展全国旅行社经营情况网上月报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各社于每月10日至20日,上网填报上月经营情况。
  二、填报方法
  1、各社上网登录“中国旅游网”(网址:www.cnta.gov.cn)。
  2、点击“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录入本社年检专用帐号与年检专用密码,登录“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然后点击进入“月报系统”。
  3、点击进入“月报填报”,按提示填写各报表(国内社只填写“国内旅游经营情况”表)。
特此通知。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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