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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违规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2 生效日期: 2004-12-22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交通部公告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经营者未向交通部申请登记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应立即停止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经营者不得与下列违规经营者订立协议运价,不得接受下列经营者提供的货物或者集装箱。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签发下列经营者的提单。交通部将对违规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违规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
  1.平野对外运输(香港)有限公司
  (PINGYEFOREIGNTRANSPORTATIONCORPORATION(HK)LIMITED)
  2.OPERASIACONTAINERLINES
  3.ADLLOGISTICSCO.,LTD.
  4.GMXCONTAINERLINES
  5.DOLPHININTERNATIONALTRANSPORTATIONCO.,LTD.
  6.T.V.L.CONTAINERLINELIMITED
  7.PHOENIXINTERNATIONAL FREIGHT SERVICES, LTD.(H.K.)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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