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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赠月”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15 生效日期: 2004-09-15
发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发布文号:
各区县委宣传部,区县民政局、教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推动社会捐助活动的制度化和经常化,根据我市统一部署,决定今年10月继续组织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赠月”和“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捐赠月”和“宣传周”活动),现就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活动主题及内容
  (一)活动主题
  今年江西、内蒙部分地区连续发生自然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困难。此次“捐赠月”和“宣传周”活动,以“关注灾区、关爱灾民、捐赠一日工资、奉献一片爱心”为主题,以对口支援江西、内蒙灾区、贫困地区和帮扶本市贫困群体为重点,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党员、公务员捐赠一日工资,帮助灾区、贫困地区群众顺利过冬。同时,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毕业生更换学装的情况,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捐赠闲置学装活动,定点帮扶贫困地区学校学生。
  (二)主要内容
  全市“捐赠月”活动以接受捐助资金和衣被为主,不提倡自行购买物品的捐赠行为。全市计划接受捐赠衣被200万件,80%发往江西内蒙古自治区,20%用于本市贫困群众的救助。区县根据本地区情况,自行研究参考任务数上报市捐赠中心备案。区县接受的捐赠资金,60%上缴市捐赠中心,其中10%留做全市救灾扶贫捐赠专款,用于区县救灾扶贫工作。留存区县的40%捐赠资金要按比例制定救助方案,报市捐赠中心备案。各区县要制定《捐赠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
  中、小学生捐赠的学生装和捐赠款,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学校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捐赠分站、点)负责接受后,分类统计、打包,由区县捐赠中心负责安排支援定点帮扶地区贫困学校学生。
  二、关于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接受捐赠、分配发送、捐赠款上缴、活动总结五个步骤。9月下旬市政府召开动员会,下发相关文件,作出统一部署。动员会后即进入接受捐赠阶段。此间,10月10日至17日为“宣传周”;10月16日为“高潮日”,届时民政部及市有关领导将参加有关区县宣传点的活动。10月11日至10月25日为捐助款物集中发运阶段。10月26日至31日为捐赠款上缴阶段。11月1日至5日为总结阶段。
  三、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确保“捐赠月”和“宣传周”活动的顺利进行
  广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认真搞好“捐赠月”和“宣传周”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宣传、民政、教育部门要将组织开展“捐赠月”和“宣传周”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为加强领导,市成立扶贫济困送温暖“捐赠月”和“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统筹全市“捐赠月”和“宣传周”活动。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居(村)委会的作用,积极争取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社团组织的支持和配合,切实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宣传到位,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宣传部门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报刊杂志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对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扶贫帮困、团结友爱的传统美德,为社会捐助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舆论基础。要通过在街道、乡镇和居(村)委会设立宣传站点,在繁华地区和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组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的力量,踊跃参与社会捐助,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全市各接收社会捐助站点要公布捐助热线电话,捐助地点和捐助帐号,做到家喻户晓,方便群众捐助。
  三要严格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发放。社会捐助应遵循自愿和无偿原则,禁止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各社会捐助工作站点要按规定加强社会捐助款物接收、集中、运输、公开等各项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作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安全可靠。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捐助款物的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捐赠月”和“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区县民政局要写出书面总结,连同募集衣被的数量及分类等数据报表一式两份,于11月5日前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同时抄报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
  四要保证活动经费。此次“捐赠月”和“宣传周”活动所需经费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经费负担问题的通知》(京民救发(1998)181号)规定,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予以安排。区县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活动和工作经费的落实。
  联系人:赵磊艾雯
  联系电话:6719831563562423
  开户名称: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专户
  开户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右安门支行
  账号:201120017-36
附件:1.北京市扶贫济困送温暖“捐赠月”和“宣传周”活 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略)
  2.宣传广告标语(略)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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