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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3-08-10 生效日期: 1983-08-10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83)教中字011号

为了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当前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普通中学教育,继续办好重点中学,同时努力把占绝大多数的一般中学分期分批办好,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
  中学教育是基础教育,不仅要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当前还要着重注意为四化建设培养大批优良的劳动后备力量。衡量一所中学办得好坏,主要看是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全体学生负责;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是否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提高,合格率如何;学生毕业后是否适应劳动或升学的要求。只抓考分,忽视德育、体育,忽视基础知识和培养能力;只抓少数“尖子”、毕业班,忽视大多数;只抓高中,忽视初中等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必须坚决纠正。

  二、改进和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要针对当前部分学生存在的忽视政治、缺乏理想、轻视劳动、不关心集体、不愿学习等问题,着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劳动教育,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要改革政治课教学,努力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实效。要深入、持久地贯彻中学生守则,开展学雷锋、朱伯儒、张海迪,争三好的教育活动。教育的方式方法力求生动、形象,适合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在思想政治上要严格要求;对后进生,更要满腔热忱地关心、爱护和帮助,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对青少年有腐蚀性的电影、电视、文艺作品,应旗帜鲜明地予以批评、抵制,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政治课教师和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的作用。要强调各科教师都有责任结合教学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要既教书又育人,为人师表。对德育考核的标准和办法,各地可进行研究、试验,注意总结经验。

  三、从实际出发,改革教学
  改革中学教学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区别要求,使不同文化程度的学生都有所得,逐步提高;要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发展智力和能力;教学内容应更好地适应劳动和升学的需要。对现行的学制、教学计划、课程内容,在有领导、有准备地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之前,提出以下暂行措施。
  (一)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我部对高中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提出适当调整内容、降低要求的意见。实行两种教学要求:一种是基本要求,据此调整或另编教材;一种是较高要求,即现行通用的高中教材。学校可从实际出发,根据学生基础和学校条件选用。上述调整从一九八四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外语教学要继续贯彻(82)教普一字013号文件精神,区别不同要求。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师资条件的中学,外语课可不开设或只在部分班级开设。其他学科,也准备分别加以研究,逐步进行改革。
  要注意克服轻视文科的倾向。重视和加强语文、历史、地理、音乐和美术等科教学,课时必须保证。不要搞高考考什么就只开设什么课程的所谓“文理分科”。
  要根据城、乡不同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因校制宜,有计划地开设劳动技术课和职业技术教育选修课,有些可以结合勤工俭学活动进行。
  要重视和加强体育,认真开好体育课,搞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要采取积极措施,做好卫生保健工作,防止近视眼,不断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要重视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才能,积极开展文娱、体育、科技、阅读等有益的课外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应积极开设选修课程。
  农村的部分初中,由于目前缺乏师资,经县教育局批准,可主要开设好语文、数学、政治、农业基础知识等课程,其他课程可适当降低要求、删减合并或举办讲座。
  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对部颁五年制、六年制全日制中学教学计划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二)改进教学方法。要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尽可能采取生动、活泼、形象的方法进行教学。努力改革“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加强学生能力特别是自学能力、动手能力的培养,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各地教育部门应加强一般中学的教学研究活动。要注意总结教好学习成绩中等和较差学生的工作经验。
  (三)建立、健全升留级和毕业制度,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随着教育质量的提高,逐步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程,各校都必须开设,每个学生都必须学习(因缺乏师资,经批准不开设的课程除外)。每学完一门课程,即进行考试或考查,学习成绩应记入学生档案。毕业考试可只考本学年所学课程。对没有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德、智、体没有达到合格要求的学生,只发给结业证书;一年内在原校补考及格,才可发给毕业证书;中途退学的只发给肄业证书。具体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制定。毕业考试要和升学考试分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按基本教材命题,试行初、高中毕业会考。
  另外,从一九八四年起,高考按基本教材命题,着重考核学生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院校的一些相关专业可附加若干较高教材内容的选作题,录取时选作题成绩作为参考。对中学未学过外语的学生,部分院校或专业可免试外语。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其他升学考试和招工文化考试,一律按基本教材命题。对经过县、市教育局批准进行教学改革实验的学校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好的学校,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可给予他们向高等院校推荐部分优秀学生的权利。

  四、切实重视和办好初中
  初中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阶段。目前初中教育是个薄弱环节,必须重视和大力加强,继续搞好调整、整顿,切实提高质量。要办好一批单独设立的初中。要安排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到初中任教,争取尽快做到每个年级、每个学科都有骨干教师,并配备好班主任。要从初一年级抓起,抓好起始学科,特别应下大力量给学生打好语文、数学的基础。对其他学科也要统筹兼顾,不能忽视和任意砍掉。要采取切实措施,步步打好基础,尽可能避免学生学习程度上的分化。

  五、充实和提高教师队伍
  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办法,充实和提高一般中学的师资队伍。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分配,要更多地注意充实一般中学。不要再抽调一般中学的骨干教师,更不要把不合格的教师调往一般中学。要通过业余和离职进修、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教师的培训和提高工作,努力培养骨干教师。各地教育部门要注意总结、搜集优秀教师特别是已退休和临近退休的优秀教师的教育工作经验,采用现代化电教手段和出版书籍加以介绍推广。为了使高等院校更好地为提高中学教育质量服务,提倡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联系附近的一所中学,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学培训师资,派教师到教育学院、教师进修院校任课和到中学兼课,并支援仪器设备等。

  六、正确处理重点中学和一般中学的关系
  重点中学在提高质量、提供经验等方面作出了贡献,今后应按照我部颁发的《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精神继续办好,使之成为模范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质量较高,具有示范性、实验性的学校。同时,必须重视和加强占全国中学绝大多数的一般中学的工作,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重点中学和一般中学之间应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互相帮助,共同提高。重点中学在教学研究、培训师资、课外活动等方面,应与一般中学搞好协作;在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接受教师听课等方面,尽可能为附近的一般中学提供方便。重点中学应逐步成为本地区中学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中心。
  改进中学的招生工作,使之既有利于发挥重点中学的优势,又有利于改善一般中学的生源,调动他们办学的积极性。初中已经普及和基本普及的地区,要逐步实行初中不进行招生考试,只进行小学毕业考试。初中招生原则上采取划片就近入学的办法,以利于把小学生从过重的负担和压力下解放出来。高中招生仍进行升学考试,采取德、智、体择优录取的办法。
  重点完中要办好初中,避免高中招生时本校初中毕业生大量被淘汰。
  在人、财、物的使用上,应全面安排,逐步加强和充实一般中学。要分期分批地改善一般中学的校舍、教学设备、体育器材、图书资料等条件。有的地方可建立实验中心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也可以装备一所学校的实验、技术设备,供附近几所中学使用;农村中学还可搞流动实验室;提倡师生自制教具。重点中学已基本装备齐全的地区,应把投资重点转移到改善一般中学的办学条件上来。

  七、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事业的全面安排,结合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步骤,对一般中学订出分期分批整顿、充实、提高的规划,并定期检查督促,切实付诸实施。要关心厂矿企业所办中学的教师配备和培训,加强对这些中学的业务指导。
  要整顿、配备好学校的领导班子。校级领导要少而精,以二、三人为宜。担任校级领导的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办学思想端正;具有大专毕业或相当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学习过教育理论,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年富力强。坚决不要把不胜任学校领导工作的干部,调到学校来。对不适合做学校领导的现任在职干部,要进行培训或调整。调整充实后的班子要相对稳定。这项工作应争取在一九八四年底以前完成。
  要努力学习教育理论,重视教育科学的研究,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学校工作的忙乱现象,保证学校领导集中主要精力抓好教育、教学工作。各部门召开中学干部会或向学校布置工作,应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一般不要直接找学校。凡需要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参加会议,或临时借调学校干部、教师参加校外工作,要经区、县主管领导批准。要加强学校的后勤工作,办好伙食,搞好宿舍管理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校园等。
  对于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实办得好的学校,无论是重点中学还是一般中学,应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并使之形成制度。
  经过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争取到一九九○年,普通中学教育质量有较大提高,毕业生大多数达到合格水平。
  请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根据以上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拟定措施,并将执行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随时报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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