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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计量认证获证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国家认监委)于2006年8月10日下达了2006年能力验证计划,现将本市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相关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凡通过的计量认证项目中具有本通知所列12个项目的检测能力的,必须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和监督处书面报告。
其他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检测能力,自愿参加。原则上,如通过的计量认证项目中具有本通知所列12个项目的检测能力的,应报名参加。
二、参加方式
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应在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参加能力验证的项目分别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和能力验证项目协调单位。
三、费用
各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相关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免交一切费用。其他实验室应向项目协调单位交纳一定的成本费。
四、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国家认监委将于2007年6月公布参加2006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这些实验室在下一年度接受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
联系人:计量处宋健
电话:54045914电子邮箱:jsong@shzj.gov.cn
联系人:监督处周益添
电话:54045500-2193电子邮箱:ytzhou@shzj.gov.cn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