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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货运职工守则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2-09-09 生效日期: 1982-09-09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交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司
  为了推动公路运输部门深入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搞好公路货运工作,在今年八月召开的全国交通部门汽车货运质量管理经验交流会上,讨论制订了《公路货运职工守则》,作为公路货运职工共同遵守的准则及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标准。现发给你们,请认真宣传、贯彻,组织职工学先进,赶先进,不断提高公路货运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发展我国汽车运输事业贡献力量。
二、 坚持为工农业生产、为人民生活、为国防战备服务的方向,做到如时、如质、如量地完成运输任务。
三、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掌握新技术,提高为四化建设服务的工作能力。
四、 坚持安全质量第一的方针,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不断提高运输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五、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运输纪律,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六、 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车辆设备,文明生产,艰苦奋斗,厉行节约。
七、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八、 坚持为货主服务的思想,虚心听取货主的意见,接受货主的监督,不断改进服务工作,维护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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