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威政办发[2006]4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了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规定,市政府责成市法制办对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现将2002年至2005年市政府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公布如下:
1.《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威政发(1999)37号)被《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威政发(2002)35号)废止。
2.《威海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威政发(1994)72号)被《威海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废止。
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威政办发(1993)63号)被《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威政办发(2003)23号)废止。
4.《威海市城市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配套建设实施办法》(威政发(1999)18号)被《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威政办发(2003)23号)废止。
5.《威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威政发(1999)66号)被《威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废止。
6.《威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威政发(1988)149号)被《威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废止。
7.《威海市地名管理暂行规定》(威政发(1988)131号)被《威海市地名管理办法》(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废止。
8.《威海市关于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聘请市政府经济咨询顾问暂行办法》(威政发(1996)62号)被《威海市人民政府聘请经济顾问暂行办法》(威政发(2003)44号)废止。
9.《威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被《威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废止。
10.《威海市城市住宅拆迁货币安置暂行办法》(威政发(1999)52号)被《威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废止。
11.《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威海市市区城市建设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威政发(1996)46号)被《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威海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威政发(2004)8号)废止。
12.《威海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被《威海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废止。
1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威海市市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威政发(2000)19号)被《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威海市市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威政发(2004)61号)废止。
1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威海市城区土地级别的通知》(威政发(2001)38号)被《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威海市市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威政发(2004)61号)废止。
15.《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威政发(1996)56号)被《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威政发(2005)40号)废止。
16.《威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威政发(1998)33号)被《威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威政发(2005)64号)废止。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