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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26 生效日期: 2006-07-26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淄政办发[2006]47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审计局《关于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违规问题的整改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违规问题要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制定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审计报告中指出的违规问题的整改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要于9月底之前报告市政府督查室。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
  (一)市财政局要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统筹分配预算内外资金。要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科学编制部门专项支出标准,完善部门定员定额标准,切实解决部门单位之间经费支出不均衡的问题,健全“阳光福利”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部门财务监管,逐步降低行政成本。
  (二)市国土资源系统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全市统一的土地资金监管办法,规范土地资金的管理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要全面贯彻落实《淄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实行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监督。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将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竣工决算的唯一依据,避免重复审计,提高行政效率。建设单位要加强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三、实行跟踪审计
  市审计局要对审计结果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市审计局关于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市政府: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重新修订施行的第一年。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突出审计了财政预算改革政策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税收征管质量、“阳光福利”政策执行情况5个重点。组织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市直16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淄博新城区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孝妇河综合治理及农村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开展了国土资源系统专项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直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效益)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经济总量和财政收支实现了新的跨越,为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2005年,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4%,比上年增长19.95%。市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7亿元,完成预算的116.34%,比上年增长31.46%。收支相抵,累计结余3169万元,其中当年结余36万元。市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4%。市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68%,收支相抵,累计结余1.8亿元。从总体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呈现以下特点:
  财政收入实现持续快速增长,财政支出规模实现新突破,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突破64亿元,比上年增收14亿元,增长28.16%,高出“十五”计划目标17亿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5.93%,比上年增长31.35%,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了48.65%,比上年增长4%。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4.07%,比上年降低1.85%,达到了预期控制目标,以税收为主导的财政收入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随着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财政平衡压力有所缓解,支出规模不断扩大,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2005年全市财政支出突破80亿元,与财政收入增长水平基本一致。
  加大了“三农”和重点事业投入,统筹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05年,全市用于“三农”的财政性资金投入达到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16.34%,各级财政新增财力重点向农村倾斜,促进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市用于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城建环保治理支出分别为17.65亿元、1.78亿元、5.77亿元、7.66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38.03%、24.70%、26.96%、20.60%;社会保障支出8.73亿元,比上年增长48.63%。
  财政改革步伐加快,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2005年,财政部门以“进一步规范、进一步细化”为重点,强化综合预算和细化部门预算,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顺利启动。财政统一发放福利补贴,实行“阳光福利”,有效缓解了行政事业单位收入不均的矛盾。非税收入管理和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大,提高了预算资金支付效率。2005年市级部门统筹资金3.3亿元,进一步增强了财政资金的调控能力。
  二、200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200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度预算管理总的情况是好的,预算部门的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减少,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既有连续几年发生的问题,也有新出现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细化。一是预算编制时没有考虑政府投资和增加工资等因素,造成与实际执行结果相差较大;二是预算外资金返还造成个别部门人均基本支出过高;三是政府采购预算与决算差额较大。2005年,部门预算反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8086万元,而当年政府采购决算支出4.7亿元,相差3.9亿元。
  2.预算收入未及时入库。一是国有资产收益未及时上缴国库。市财政局累计收取的市交通银行股权分红1183.21万元,在财政周转金账上暂存;二是行政性收费、基金收费未及时上缴国库。2005年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管理征收的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10个单位行政性收费、基金收费应入库资金3.7亿元,已入库2.9亿元,未入库8000万元;三是专项资金未及时入库。2003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山东理工大学经费清算资金结余741万元、市政府采购与调剂服务中心结余大修费103万元、政府采购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4.6万元、市财政局收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216.06万元及利息收入246.4万元,均未及时上缴国库。
  3.坐支预算收入。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05年票据收入166.5万元,当年坐支收入支付管理费用18.2万元。
  (二)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方面
  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2005年结合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审计,重点对纳税大户进行了延伸检查,全市共审计了48户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其中:市审计局延伸审计12户,各区县审计局延伸审计36户)。从延伸审计的情况看,多数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规范,纳税意识强,漏税欠税问题明显减少。截至2005年年底,有16户企业漏税欠税共计161.69万元,其中最多的欠缴36.3万元,最少的欠缴9980元。但在税收征管方面还存在企业延迟纳税、委托代征单位延迟缴税问题,其中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月解缴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358万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延压代征的车船使用税66.09万元;张店区马尚镇九级村委会延压代征的营业税费34.76万元;张店钢铁总厂未履行委托代征义务,少代征税款17.25万元。
  (三)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2005年审计了市国库以及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淄博日报社、市仲裁办、市总工会、市档案局、市委党校、市招商局、市房管局、市医疗保险处、市油区办等16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了自2005年6月份实行“阳光福利”以来各部门发放补贴、福利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多数部门和单位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财政资金管理日趋规范,没有发现违规发放补贴、福利的现象。但在财务收支管理中,个别部门和单位仍存在一些违规违纪问题:
  1.有1个单位将国有资产收益“置换”为部门利益。市中心血站2003年接收市卫生局接待处一辆新帕萨特汽车抵顶了应交的租赁费28万元;2004年至2005年用餐饮费抵顶市卫生局接待处应交的租赁费48.5万元;2005年5月收交的市农行租赁费5万元,均未作收入,而用于部门自身的招待等。
  2.有1个单位私设账外账。市医疗保险处2005年应付定点医院、药店的医疗费4491万元从“基金支出”户转出,未在财务账内核算,还将市财政拨入的省属企业经费13.5万元置于账外。
  3.有2个部门及下属单位隐瞒收入、漏缴税费。淄博日报社、淄博晚报社将2004年双方的广告收入共计260.8万元,互不开票,漏缴税费14.5万元。市卫生局及下属单位2003年至2005年隐瞒租赁费收入103.4万元,欠缴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21.8万元,欠缴个人所得税27.4万元。
  4.有4个单位固定资产不转资、不入账。市委党校综合楼于1999年8月投入使用,造价1286万元至今未转资。淄博日报社报达印务中心工程尚有269万元未转资。市财政局固定资产账面管理车辆39部,实有车辆54部,有15部车辆未在账内反映。市教育局有978.7万元账外固定资产。
  5.有2个单位收取的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市医疗保险处收取企业上缴的医疗风险储备金500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以单位定期存单形式存放。市教育局置换土地收取征地费200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
  (四)国土系统、重点建设工程审计和审计调查
  1.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审计情况
  2005年对市国土资源局及张店、淄川、博山、周村4个区国土资源局和高新区规土局(统一征地办公室)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土地管理费、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截至2005年年底,市土地交易中心、市统一征地办公室等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4058.12万元。上述4个区和高新区国土资源部门征收的土地管理费、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收益共计3017万元,未上缴财政;二是欠征土地出让金、租金。截至2005年年底,普利公司、恒生公司、京润公司等多家房产开发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等共计1.02亿元。上述4个区国土资源局也普遍存在欠征土地出让金情况;三是挪用土地储备金、征地费等专项资金。上述4个区国土资源局和高新区规土局(统一征地办公室)将专项资金出借或垫付重点工程款等共计9285万元;四是其他财务管理问题。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单位截留下级土地管理费、资金多头开户管理,其中,市统一征地办公室截留应拨区县国土资源局资金711.76万元,市土地交易中心管理的资金在银行开设7个账户。4个区国土资源局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设置账外账、挤占业务费等问题。
  2.新城区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审计情况
  重点对新城区征地拆迁和6条道路建设资金进行了审计。新城区征地拆迁始于2003年6月,征地拆迁范围涉及张店区房镇镇、马尚镇、傅家镇和科苑街道办事处共43个村(居)、4.2万亩土地,至2005年12月底,累计投入征地拆迁资金10.87亿元。新城区6条道路施工单位提报完成工作量2.86亿元,财政拨款到位资金1.9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总体上是好的,确保了新城区建设的顺利进行,但也发现一些违规问题,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挪用、出借专项资金。张店区房镇镇建委挪用企业拆迁资金支付集体附着物补偿费1748.87万元,房镇镇、马尚镇镇政府共出借资金4536万元未收回;二是冒领土地补偿资金,多预留发展用地。如张店区房镇镇政府多申报拆迁户14户,冒领补偿资金206.34万元;土地附着物拆除资金227.13万元,实际申报316.32万元。房镇镇、马尚镇违反新城区统一征地政策,多预留发展用地171.45亩;三是部分工程结算不实。对新城区6条道路建设工程提报的2198万元工程结算值进行审查,在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反复审核的基础上又审减121万元,审减率5.5%。
  3.孝妇河综合治理及农村水利资金使用效益专题调查情况
  重点对项目资金筹集使用、配套资金管理和工程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在水利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补助资金未按时拨付到位。市水利与渔业局与淄川区水务局分别滞留资金362.47万元和35万元达1年之久。市财政局2005年8月拨付的沂源县红旗水库除险加固资金70万元,到2006年3月尚滞留于县财政局;二是配套资金不到位。市、县两级财政未将沂源县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配套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尚有3455.8万元未配套,造成相关的配套工程未能按计划实施;三是挪用专项资金补充办公经费。张店、淄川、博山、周村4区水务局挪用孝妇河综合治理资金共计97.82万元,用于会议费、发放集资利息、公务费、劳务费、招待费等,其中淄川区水务局挪用53.23万元。桓台县发展计划局将65万元水利专项资金挪用于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四是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中未进行招投标,未实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合同签订率偏低。孝妇河综合治理一、二期工程设计、监理均未按规定通过招投标。如淄川示范段清淤、筑坝等10个工程共计金额1066.83万元,签订合同率仅占23.79%。高青县水务局等5个单位在7个项目中,未严格执行“四制”管理的相关规定;五是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缺乏制度保证,随意性大,影响了工程建设。如孝妇河治理工程配套资金市场化运作方式近期成效不大,建设单位投资压力大、建设积极性不高。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直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情况
  从2003年起,我市在“一区四镇”(张店区及临淄区朱台镇、周村区王村镇、桓台县田庄镇、高青县田镇镇)开展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2005年试点范围扩大到临淄区、张店区、周村区、桓台县、高新区及淄川区、博山区、高青县、沂源县的13镇,参合农民134.19万人,参合率占试点人口的88.32%,贫困人口参合率达85%以上,已初步形成了“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与,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非商业性互助共济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有效缓解了部分农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今年组织各区县和高新区审计局,对全市200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基金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管理机构不够健全,未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制度,管理方法和手段相对落后,缺乏有效监管。如个别区县、乡镇基金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不到位,长期靠临时借调人员支撑,经费主要依靠卫生行政部门垫支。办公设施也相对落后,工作效率不高。部分试点镇未实行基金专户管理,基金管理办公室既管钱又管账,有的未单独设账核算,以存折形式存储,个别乡镇违规收取医疗证工本费等。在票据管理中还存在使用自制票据、票据存根不全甚至丢失整本票据等问题。
  (2)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了资金使用。2005年全市共有71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仅临淄区3个镇就欠拨62.1万元。医疗补偿区段和比例设置不够合理,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测算不科学,未能做到收支平衡。2005年张店区5个镇共超支25.09万元,临淄区1个镇超支12.72万元,高新区石桥办事处超支50余万元。
  (3)筹资水平偏低,农民享受医疗补助受益面较窄、报销医疗费用手续繁琐,赔付率较低。有的区县宣传工作不到位,农民对“新农合”制度了解不够,参合积极性不高。如淄川区个别乡镇年轻人和健康人大都不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2.市直医疗保险基金审计调查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2005年,围绕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情况对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2005年市直医疗参保人数31.6万人,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亿元,基金支出1.5亿元,结余1.1亿元,累计滚存结余3.65亿元,基本达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但医疗保险基金在统筹和资金调度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省属以上驻淄大企业应纳未纳入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范围,影响了基金的征缴。如2005年齐鲁石化公司山东铝业公司医保基金共计实现12870万元,这部分基金被分散在各自企业中,不能发挥更大的社会调剂功能。
  (2)定点药店、定点医院管理不规范。定点药店认定门槛较低,布局不合理。定点医院执行医疗费限价管理制度不严,医保病人相对非医保病人住院费用明显偏高。经抽查2家大型医院发现,2005年参保人员住院人数比2004年增长34.37%,但是住院费用总额却同比增长120%;与之相比,非参保人员2005年比2004年住院人数增长7.41%,住院费用总额同比增长15.47%。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属违反财经法规的,审计部门已下达审计决定,依法纠正;属制度规定不完善、不健全的,已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落实中。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提请市政府在2006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题报告。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统筹分配预算内外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科学编制部门专项支出标准,完善部门定员定额标准,切实解决部门单位之间经费支出不均衡的问题,健全完善“阳光福利”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部门财务监管,逐步降低行政成本。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全市统一的土地资金监管办法,规范土地资金的管理运营。将土地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专项资金纳入重点审计范围,规范资金运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淄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实行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监督。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将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竣工决算的唯一依据,避免重复审计,提高依法行政效率。建设单位应加强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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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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