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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布置2003年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6 生效日期: 2003-12-26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函[2003]1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的通知》(财库[2003]117号)要求,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将2003年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决算编报的组织领导工作。财务决算数据是财政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是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参考,也是编制财政预算和实施科学收支管理的基本依据。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决算编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决算编审各个环节的工作,以保证2003年决算编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做好年终清理结算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规定和预算批复,核对年度预算拨款、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和往来款项,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入帐,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都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

  三、实事求是地做好编报工作。各单位在编报财务决算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对所属各级预算单位报表数据、本级单位报表数据认真进行审核、汇总,并将报表中的中央财政拨款数与总局实际拨款数核对一致,做到所有数据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各汇总单位要以所属单位上报并经审核的会计数据为准,不得随意调整科目、估列代编、瞒报漏报、虚报收支、随意结转,造成决算不实。今后对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要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完成决算汇编和报送任务。

  四、做好决算报告分析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决算数据对本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五、2003年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表式及填报口径
  (一)本套报表由封面、主表和补充指标表组成。见附件1.
  (二)填报说明见附件2、3.

  六、报送内容、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内容?
  1.纸质报表及说明。各省国税局报送本省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汇总表、报表说明及分析一式二份(含税补01、02、03表),省内发生收回以前年度支出业务的各基层单位报税补01表一式二份;总局各预算单位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说明及分析一式二份。?
  2.数据软盘。各省国税局、总局预算单位报送全部(含财决表、税补表并带全部基层单位数据)决算数据软盘一份。?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2003年决算编报工作应于2004年2月22日前完成,报送方式另行通知。?七、其他事项?
  (一)本套报表仍使用财政部与北京久其公司共同开发的《财政部会计报表软件》。
  软件另行下发。?
  (二)各省级国税局如在报表编制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总局财务管理司支出处联系。联系电话:63417276、63417204.

附件:1.2003年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表式(略)
  附件2:200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报表编制范围
  本套报表编制范围包括国税局系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含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实行企业管理、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编制、录入级次
  凡属本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都应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报表。
  国税局系统分户录入到基层会计单位。县级国税局以下单位及所属报账制单位的数据要先合并后再按单户表录入。
  省计财部门(以下简称系统财务)应单独录入本套报表。地(市)计财部门与本局机关财务的全部数据合并后录入本套报表(无论机构是否合并)。
  三、报表填报要求
  (一)本套报表由行政、事业单位分别填制。
  行政单位填制:封面、税补01、02、03表,财决01、02、03、04、05、06、07、10、11、12、14、22、23表、行补01表。
  事业单位填制:封面、税补01、02、03表,财决01、02、03、04、06、07、08、09、10、11、12、14、22、23表。
  建议填制顺序:封面、税补01、02、03表,财决02、04、05、03、01、06、07、12、10、11、08(事业)、09(事业)、22、23、14表、行补01表(行政)。
  (二)录入完成后,各省局应对本省全部行政事业单位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全省汇总报表中的中央财政拨款各类款项数额应与总局拨款对账单各类款项数额一致,上年结余数应与2002年决算报表中的年末结余数一致(如因上年应报未报结余、本年并入账套结余和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而导致两数不一致,其差数必须在税补01表反映。下同)。
  建议审核顺序:
  1、基层会计单位填完封面、税补01、02、03表即分别进行本表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录入财决各表。本套报表全部填制完成后进行全审。表中“本年财政拨款”
  各类款项数应与上级本年拨款对账单核对无误,“上年结余”数应与2002年决算报表中的“年末结余”数一致(如发生上年应报未报结余、并入上年未报账套结余、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则本年报表中的“上年结余”-税补01表“总计”=2002年报表中的“年末结余”。下同)。
  2、地(市)系统财务部门在接收下级数据前,先核对基层单位纸质报表中的“本年财政拨款”数是否与本年拨款对账单一致,“上年结余”数是否与2002年决算报表中的“年末结余”数一致。确认无误后进行数据接收,并分别对每套报表进行全审,然后汇总。汇总完成后,再核对表中“本年财政拨款”各类款项数是否与上级本年拨款对账单一致,“上年结余”数是否与2002年决算报表中的“年末结余”数一致。
  3、省系统财务部门做法同上。全省汇总表中的“本年财政拨款”各类款项数应与总局本年拨款对账单一致,“上年结余”数应与2002年决算报表中的“年末结余”数一致。
  (三)本套报表的填报和分户录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四)本套报表上报纸表统一采用B4纸(左侧留出3公分装订线,已设定默认)。
  (五)报送纸质和数据软盘要求。
  1、纸质报表。各省国税局报送本省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汇总表一式二份(含税补01、02、03表);省内发生上年应报未报结余、本年并入账套结余和收回以前年度支出业务的各基层单位税补01表一式二份。总局各预算单位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一式二份。
  2、数据软盘。各省国税局、总局预算单位报送全部(含财决表、税补表并带全部基层单位数据)决算数据软盘一份。
  四、报表封面填报方法
  (一)单位名称:填列单位的全称(计划单列市不填省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举例:
  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国税局(不能只填阳朔县,或桂林市阳朔县,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国税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国税局(不能简写为内蒙古自治区锡盟国税局)。
  2、为便于决算数据后期使用,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在填列单位全称时不要填列省名,如厦门市集美区国税局(不要填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国税局)。
  3、省局系统财务填写本套报表时,应在单位名称后加“(系统)”,以便与本单位机关财务报表区别,如“山东省国税局(系统)”。
  (二)单位负责人:填列单位法人代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
  (三)财务负责人:填列财务部门负责人姓名。
  (四)填表人:填列负责编制本套报表的人员姓名。
  (五)电话号码:填列填表人单位电话号码。
  (六)单位地址:填列单位所在地通讯地址。
  (七)单位统一代码:
  1、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码填列。
  2、无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单位统一代码的单位,请使用临时代码。临时代码填列规则见附件。
  3、为了与机关财务区别,省局系统财务部门请填写临时代码。
  (八)财政预算代码:代码共6位,各级编码不能重复。全省汇总表代码、省内各单位代码、总局各单位代码规则如下:
  1、省汇总表,第1-2位代码见《各省代码表》,3至6位代码为H;地(市)汇总表,第1-2位为省代码,第3-4位为省分配的地(市)代码,第5、6位代码为H.
  2、省局系统财务表,第1-2位代码见《各省代码表》,3至6位代码为0.
  3、省内各单位表,第1-2位代码表示省国税局,按总局分配的代码(见各省代码表);第3和第4位代表地(市)级单位(含省局机关、直属单位),由各省局编排,编排时将省局直属单位排在各地(市)前;第5和第6位代表县级单位(含地市局机关、直属单位),由各地(市)局编排,编排时将地(市)直属单位排在各县前。
             各省代码表
  单 位  代码 单 位  代码  单 位  代码
  北京市  01  宁波市  13  广西区  25
  天津市  02  安徽省  14  海南省  26
  河北省  03  福建省  15  四川省  27
  山西省  04  厦门市  16  重庆市  28
  内蒙古  05  江西省  17  贵州省  29
  辽宁省  06  山东省  18  云南省  30
  大连市  07  青岛市  19  西藏区  31
  吉林省  08  河南省  20  陕西省  32
  黑龙江  09  湖北省  21  甘肃省  33
  上海市  10  湖南省  22  青海省  34
  江苏省  11  广东省  23  宁夏区  35
  浙江省  12  深圳市  24  新疆区  36
  4、总局各单位第1-6位代码见《总局代码表》
             总局代码表
  财务管理司  370000  中国税务咨询协会    420000
  局机关财务  380000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   430000
  机关服务局  390000  中国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440000
  税收科研所  400000
  中国税务学会 410000  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460000
  (九)单位所在地区:按国家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选择填写。
  (十)单位基本性质:报表编制单位依据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编制性质和经费管理特点在“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三种类型中选择填列,注意不要选择“其他单位”。
  '事业单位”指有中央财政拨款且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包括:税收科学研究所、税务学会、咨询协会、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税务学校等各级国税局所属的事业单位。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指无中央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十一)预算管理级次:填列“ 10 中央”。
  (十二)隶属关系:本代码由“隶属关系”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6位填列“000000',后3位填列“444'。
  (十三)补充指标标识:国税局系统仅选填“行政经费和教科文事业费”类,其中:有“政府机关经费”拨款的单位选择“1、有”,没有“政府机关经费”拨款的单位选择“2、无”。其他各类补充标识均选填“2、无”。
  (十四)新报因素:按照实际情况在“连续上报”、“新增单位”、“上年应报未报”、“报表类型改变”中选择填列。如果本年内出现将2个或多个单位合并为1个预算单位,或者将1个或多个单位拆分后合并为1个或几个单位的情况(即由于单位拆分、合并而致资产发生变化),则选填“其他”。
  (十五)上年代码:如新报因素选填“连续上报”,则填列上年“单位统一代码”
  并在最后一位后面加一个0.如新报因素为“新增单位”、“上年应报未报”、“报表类型改变”或“其他”可不填。
  (十六)报表类型:统一选择“0、单户”。
  (十七)备用码:不填。
  五、报表口径说明
  税补01表:上年结余差额表
  (一)为准确认定国税局系统2003年“上年结余”与2002年“年末结余”
  的差额,凡发生上年应报未报结余、并入上年未报账套结余和收回以前年度支出的单位均应填列本表并将纸质表报送总局。
  (二)表内公式:
  总计=上年应报未报结余+新并入账套结余+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小计
  小计=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与2002年决算报表口径相同)。
  其中:中财拨款各数≤合计栏各数
  税补02表:收支余明细表
  (一)本表全面反映本单位上年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和年末结余情况。根据会计账簿据实分析填列。
  (二)上年结余。应与2002年决算报表中的年末结余数一致。如发生上年应报未报结余、并入上年未报账套结余和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其差数必须与税补01表一致。上年专项结余的填报见《关于填报专项结余问题的说明》。
  (三)本年收入。本年收入中的中央财政各类款项拨款必须与上级本年拨款对账单核对无误,省汇总数必须与总局本年拨款对账单一致。
  (四)本年支出。
  1、表中“本年支出”各科目与《国税局系统2003年支出科目》(以下简称科目)比较有两点不同:一是去掉了原《科目》中的项目经费支出“制装费”,将其并入到公用支出的“其他”中。二是将原《科目》中遗漏的“税收调查”,增加在项目经费支出中。
  2、在将本年支出各科目分成“中财拨款”和“其他收入”两列数字时,必须充分考虑经费来源与相应支出的关系。
  (1)项目经费来源与项目支出的对应关系。本年有“两证”、“办案”、“金税运行”、“双代”、“税收调查”和“基建项目支出”6个项目经费。
  当“两证”、“办案”、“金税运行”、“税收调查”和“基建项目支出”5个项目本年支出等于或大于对应中央财政拨款项目经费上年结余与本年收入之和时,“中财拨款”栏数字只能等于或大于(不能小于)对应中央财政拨款上年结余与本年收入之和;当“双代”项目本年支出等于或大于对应中央财政拨款双代项目上年结余与本年收入之和时,“中财拨款”栏数字只能等于(不能小于或大于)对应中央财政拨款上年结余与本年收入之和,差额部分填入“其他收入”栏。
  当6个项目本年支出小于对应中央财政拨款上年结余与本年收入之和时,“中财拨款”栏数字等于实际支出数。
  (2)基本支出经费来源中的指定用途经费与指定用途支出的对应关系。本年有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行政单位离退休和事业单位离退休等5个指定用途经费。
  当5个指定用途经费本年支出等于或小于对应中央财政拨款上年结余与本年收入之和时,“中财拨款”栏数字等于实际支出数。当5个指定用途经费本年支出大于对应中央财政拨款上年结余与本年收入之和时,其差额部分按照所使用的中央财政拨款或是其他收入,填入相应“中财拨款”或“其他收入”栏。
  (3)本年“其他杂项支出”来源中的“其他项目机动”经费,既可以用来弥补基本支出,也可以用来弥补除“双代”以外的各项目支出。
  (4)除以上6个项目和基本支出中的5个指定用途经费外,在分其他科目的“中财拨款”和“其他收入”时,应首先使用中财拨款(不能动用中财拨款中的6个项目和5个指定用途的经费余额),不足部分用其他收入弥补。
  (五)年末结余。应与账簿记载一致,中央财政拨款中的专项结余不允许出现负结余。本套报表中除财决05表“行政事业性项目”中的“双代”项目年初和年末外,其他各表(财决01、06、10表)的结余及对应的明细项目的中央财政拨款专项结余均应相等。
  1、中央财政拨款结余:填列上年中央财政拨款结余+本年中央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中财拨款数的计算结果。
  2、其中:专项结余:按照每一项目分别填列。如果某项目经费为正结余时,按照年初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中财拨款列数填列。如果某项目经费为负结余时,结余为0.
  例:办案费上年结余为100元,本年收入为1000元,本年支出为1500元(其中“中财拨款”列为1260元<动用除项目经费及指定用途以外的中财拨款160元>,“其他收入”列为240元),由于本年支出1500元已超过了上年结余100元+本年收入1000元,则年末结余填列0.
  3、其他收入结余:填列上年结余其他收入+本年其他收入-本年支出其他收入列数的计算结果。
  (六)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结余分配、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经营亏损(即序号168、169、170、171、186、183)由事业单位填列。其中结余分配只由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填写。
  (七)补充指标:
  助征员人数:填列年末助征员实际人数。
  (八)表内公式:
  1=2+9-11
  12=13+31+43+44+45+46
  13=14+21+24+27+28+29+30
  14=15+16
  16=17+18+19+20
  21=22+23
  24=25+26
  47=48+69+125+140+168+169+170
  172=173+180+183
  172=1+12-47-171+186
  173=2+13-47中财拨款栏
  174=3+17-141中财拨款栏
  175=4+18-145中财拨款栏
  176=5+19-151中财拨款栏
  177=6+22-152中财拨款栏
  178=7+24-164中财拨款栏
  179=8+20-158中财拨款栏
  180=9+31-47其他收入栏
  (四)与财决表的表间关系
  1、本表与财决01表合计行的关系:
  序号1'一、上年结余”=1栏“上年结余-合计”
  序号12'二、本年收入”=5栏“本年收入”
  序号47'三、本年支出”=6栏“本年支出”
  序号171'四、结余分配”=11栏“结余分配-合计”
  序号172'五、年末结余”=16栏“年末结余-合计”-20栏“经营亏损”
  序号183栏“(三)经营亏损”=20栏“经营亏损”
  2、本表与财决02表合计行的关系:
  序号12'二、本年收入”=1栏“本年收入合计”
  序号13'(一)中央财政拨款”=2栏“财政拨款”
  序号31'(二)其他收入”=9栏“其他收入”
  序号32'(1)地方财政补助收入”=10栏“其中:非本级财政拨款”
  序号43'(三)上级补助收入”=4栏“上级补助收入”
  序号44'(四)事业收入”=5栏“事业收入”
  序号45'(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栏“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序号46'(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8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3、本表与财决03表合计行的关系:
  序号47'三、本年支出”=1栏“本年支出合计”
  序号47'三、本年支出”-序号140'(四)项目经费支出”+序号153'40、金税二期”+序号159'41、金税三期”=2栏“基本支出”
  序号140'(四)项目经费支出”-序号153'40、金税二期”-序号159'41、金税三期”=3栏“项目支出-小计”
  序号141'36、两费”+序号145'37、办案费”+序号151'金税网络运行费”+序号152'39、双代手续费”+序号158'41、税收调查”=4栏“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中的“中财拨款”栏=5栏“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序号168'(五)上缴上级支出”=7栏“上缴上级支出”
  序号169'(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8栏“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序号170'(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9栏“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中的“其他收入”栏=10栏“结转自筹基建”
  4、本表与财决04表合计行的关系:
  序号47'三、本年支出”-序号164'基建项目支出”=1栏“总计”
  序号48'(一)人员支出”=2栏“人员支出-小计”
  序号49'1、基本工资”=3栏“基本工资”
  序号50'2、津贴”=4栏“津贴”
  序号56'3、奖金”=5栏“奖金”
  序号62'社会保障费”=6栏“社会保障费”
  序号69'(二)公用支出”+序号140'(四)项目支出”-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8栏“公用支出-小计”
  序号70'6、办公费”+序号145'37、办案费”=9栏“办公费”
  序号77'7、印刷费”+141'36、两费”=10栏“印刷费”
  序号78'8、水电费”=11栏“水电费”
  序号81'9、邮电费”+序号151'38、金税网络运行费”=12栏“邮电费”
  序号84'10、取暖费”=13栏“取暖费”
  序号87'11、交通费”=14栏“交通费”
  序号94'12、差旅费”=15栏“差旅费”
  序号95'13、会议费”=16栏“会议费”
  序号96'14、培训费”=17栏“培训费”
  序号99'15、招待费”=18栏“招待费”
  序号100'16、福利费”=19栏“福利费”
  序号101'17、劳务费”+序号152'39、双代手续费”=20栏“劳务费”
  序号102'18、就业补助费”=21栏“就业补助费”
  序号103'19、租赁费”=22栏“租赁费”
  序号106'20、物业管理费”=23栏“物业管理费”
  序号109'21、维修费”=24栏“维修费”
  序号113'22、专用材料费”= 25栏“专用材料费”
  序号114'23、办公设备购置费”=26栏“办公设备购置费”
  序号117'24、专用设备购置费”=27栏“专用设备购置费”
  序号118'25、交通工具购置费”=28栏“交通工具购置费”
  序号119'26、图书资料购置费”=29栏“图书资料购置费”
  序号120'27、其他”+序号153'金税二期”+序号158'税收调查”+序号159'金税三期”=30栏“其他”
  序号125'(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栏“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序号126'28、离休费”=32栏“离休费”
  序号127'29、退休费”=33栏“退休费”
  序号128'30、退职(役)费”=34栏“退职(役)费”
  序号129'31、抚恤和生活补助”=35栏“抚恤和生活补助”
  序号130'32、医疗费”=36栏“医疗费”
  序号134'33、住房补贴”=37栏“住房补贴”
  序号138'34、助学金”=38栏“助学金”
  序号139'35、其他”=39栏“其他
  5、本表与财决05表合计行的关系:
  序号3'其中:两费”、序号4'办案”、序号5'金税运行”、序号8'税收调查”分别=“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和“税收调查”4个项目的2栏“上年结转”
  序号141'36、两费”其他收入栏+序号145'37、办案费”其他收入栏+序号151'38、金税网络运行费”其他收入栏+序号152'39、双代手续费”其他收入栏+序号158'41、税收调查资料”其他收入栏“=5栏”其他资金“
  序号141'36、两费”+序号“37、办案费”+序号151'金税网络运行费”+序号152'双代手续费”+158'41、税收调查”=6栏“实际支出数”
  序号174'其中:两费”、序号175'办案”、序号176'金税运行”、序号179'税收调查”分别=“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和“税收调查”4个项目的8栏“年末结余”
  6、本表与财决06表合计行的关系:
  序号2'(一)中央财政拨款”=1栏“上年结余-小计”
  序号3'其中:两费”+序号4'办案”+序号5'金税运行”+序号6'双代”
  +序号7'基建拨款支出”+序号8'税收调查”=2栏“其中:专项结余”
  序号13'(一)中央财政拨款”=3栏“财政拨款收入”
  序号47'三、本年支出”中财拨款栏=4栏“用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合计”
  序号48'(一)人员支出” 中财拨款栏+序号69'(二)公用支出中财拨款栏+序号153'金税二期“中财拨款栏+序号159'金税三期“中财拨款栏+序号125'(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财拨款栏=5栏”基本支出-小计“
  序号48'(一)人员支出”中财拨款栏=6栏“人员支出”
  序号69'(二)公用支出”中财拨款栏+序号153'金税二期”中财拨款栏+序号159'金税三期”中财拨款栏=7栏“公用支出”
  序号125'(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财拨款栏=8栏“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序号140'(四)项目经费支出”中财拨款栏-序号153'金税二期”中财拨款-序号159'金税三期”中财拨款=9栏“项目支出小计”
  序号141'36、两费”中财拨款栏+序号145'37、办案费”中财拨款+序号151'金税网络运行费”中财拨款栏+序号152'39、双代手续费”中财拨款栏+序号158'税收调查”中财拨款栏=10栏“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中财拨款栏=11栏“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序号174'其中:两费”+序号175'办案”+序号176'金税运行”+序号177'双代”+序号178'基建拨款支出”+序号179'税收调查”=15栏“专项结余”
  7、本表与财决10表的关系:
  序号172'五、年末结余”=21行“结余”
  序号172'五、年末结余-序号174'其中“两费”-序号175'办案”
  -序号176'金税运行”-序号177'双代”-序号178'基建拨款支出”-序号179'税收调查”=22行“其中:经常性结余
  序号174'其中”两费“+序号175'办案“+序号176'金税运行“+序号177'双代“+序号178'基建拨款支出“+序号179'税收调查“=23行”专项结余“
  8、本表与财决11表的关系:
  序号84'10、取暖费”=70行“(一)供暖费用”
  序号85'办公取暖费”=71行“其中:办公用房”
  序号86'职工宿舍”=72行“职工宿舍”
  序号109'21、维修费”=74行“(二)日常维护费用”
  序号111'办公房维修”=75行“其中:办公用房”
  序号106'20、物业管理费”=78行“(三)物业管理费”
  序号107'办公用房”=79行“其中:办公用房”
  序号78'8、水电费”=82行“(四)水电费”
  9、本表与财决22表的关系:
  序号30'7、住房改革支出”=3行“住房公积金”+4行“提租补贴”+5行“购房补贴”
  序号136'住房公积金”=28行“一、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
  序号137'购房补贴”=31行“二、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序号135'提租补贴”=34行“三、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税补03表:补充数据表
  (一)补充支出数据。
  1、制装费。填列本年实际支出数。
  2、招待费。填列本年实际支出数。
  (二)补充结余数据。据实分析填列。
  (三)补充来源数据。住房改革支出(610700)=住房公积金(610702)+提租补贴(610702)+购房补贴(610703)=税补02表序号30'7、住房改革支出[610700]”
  (四)补充机构人员数据。据实分析填列。计划单列市的市级人员填入“(一)省级”,区级人员填入”(二)地市级“,县级人员填入”(三)县级及以下”。
   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上年结余、本年度各项收入、支出、结余分配及年末结余等情况。本表根据单位行政事业账目的收入、支出总账、明细账的实际发生数填列。
  有关指标解释如下:
  (一)科目编码、名称:各单位根据本年所取得的中央财政预算拨款的各类款项编码及名称填列(各单位取得的除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其他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行政单位合并填入“政府机关经费”行,事业单位合并填入“税务事业费”行)。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各类款项编码及名称如下:
  01类0174款“税务部门基建支出”,其中财政部核批基建填列017402项“基建拨款支出”,国家计委核批基建填列“专项基建支出”
  017405项。
  16类1601款160100项“税务事业费”
  16类1614款161400项“行政机关事业费”(仅限总局机关使用)
  18类1801款180100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8类1803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中的180309项“其他”和18类1804款1804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仅限总局机关使用)
  21类2102款210200项“政府机关经费”
  22类2201款 “外交支出”,220102项“出国费”和220103项“招待费”(仅限总局机关使用)
  61类6107款 “住房改革支出”,610701项“住房公积金”、610702项“提租补贴”和610703项“购房补贴”
  61类6117款611709项“其他杂项支出”(“双代”和“其他项目机动”使用本科目)
  (三)上年结余: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上年结转本年的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和经营亏损。应与上年报表一致。
  由于上年应报未报结余、本年并入账套结余和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而导致与上年结余不一致的,应同时填列税补01表(上年结余差额细表)并在表中详细说明原因。
  由于2002和2003年填报“双代”结余规定不同而导致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不一致的,具体填报方法见《关于填报专项结余问题的说明》。
  注意:
  1、国税局系统2002年决算汇总上报后,接财政部国库司通知,将“双代”
  手续费由21类2102款210200项“政府机关经费”科目调到61类6117款611709项“其他杂项支出”科目。鉴于以上变化,上年有“双代”年末结余的单位,在填报2003年决算报表时(涉及财决01、03、04、05、06表),请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科目调整。
  2、无论上年“双代”结余是否为负数,本年年初数都不能计算负数(“双代”的年初或年末结余如为负,只能在财决05表反映。下同),
  (三)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均为全口径收入、支出数。
  各单位选用的各类款项应与拨入中央财政拨款的各类款项一致。行政单位当年取得的其他收入填入本年收入“政府机关经费”行,事业单位当年取得的其他收入填入本年收入“税务事业费”行。
  选填“税务部门基建支出”科目行时,本年收入按总局“税务部门基建支出”拨入数填列,本年支出按拨出到基建项目(基建办公室账户)的“税务部门基建支出”数填列(即以拨代支)。
  (四)收支结余:行政事业单位填列“行政(事业)结余”,有经营业务的事业单位同时填列“经营收支结余”。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由事业单位填列。
  (六)结余分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年度终了必须将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全数通过“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年末结余应为0.如为经营亏损,则不结转,相应金额填入20栏。
  (七)年末结余。年末结余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完本年预算结转下年使用的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及经营亏损,其中经营亏损以正数填列。
  本栏数据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收支结余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财会[2003]28号文规定执行。
  经常性结余:反映行政单位除专项结余之外的结余。
  专项结余: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税收调查”和“税务部门基建支出”6项中央财政拨款专项经费的收支滚存余额(“双代”不能计算负数)。
  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反映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的经常性结余。
  经营亏损:由有经营亏损的事业单位以正数填列。
  (八)备注:国税局系统均填列“AO'。
  (九)注意:
  1、行政单位不填4、9、10、11、12、13、14、15、19、20栏。
  2、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的结余按其资金来源,将经常性结余填入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如有“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税收调查”和“税务部门基建支出”6项中央财政拨款专项经费的结余,填入“专项结余”。
  不填10、11、12、13、14、15栏。
  3、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填2、3、17、18栏。
  (十)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4)栏;
  7栏=(8+9)栏=(1+5-6)栏;
  11栏=(12+13+14+15)栏;
  16栏=(17+18+19-20)栏=(1+5-6+10-11)栏 ;
  2、核实性公式
  单位基本性质为“1'(行政单位)时,4、9、10-15、19、20栏为0.
  单位基本性质为“2'(事业单位)时,17栏=0.5、6栏≥0,如该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且有经常性经费结余,则19栏≥0.
  3、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1栏“上年结余-合计”=序号1'一、上年结余”
  5栏“本年收入”=序号12'二、本年收入”
  6栏“本年支出”=序号47'三、本年支出”
  11栏“结余分配-合计”=序号171'四、结余分配”
  16栏“年末结余-合计”-20栏“经营亏损”=序号172'五、年末结余”
  20栏“经营亏损”=序号183栏“(三)经营亏损”
  财决02表:收入决算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来源于不同渠道的各项收入(即全口径收入)情况。
  (一)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二)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上级拨入的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各省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各类款项数应与总局拨入的中央财政拨款各类款项数对应一致。
  (三)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没有不填。
  (四)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来源的拨款。
  (五)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预算外专户实际核拨数及经财政批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数。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
  行政单位填列取得的除中央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地方财政补助收入、代征地方收入的手续费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和劳务收入、利息收入、赞助捐赠收入、所属单位上缴收入、回扣折让返还收入、住房基金收入(不含中央财政拨入的“住房改革支出”经费)和其他等。
  事业单位填列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地方财政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其中:非本级财政拨款:指单位收到的地方财政补助收入,此数除在其他收入中反映外,还需单独反映。
  (九)备注:国税局系统均填列“AO'。
  (十)本表行政单位不填4、5、6、7、8栏,事业单位不填3栏。
  (十一)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4+5+7+8+9)栏;
  1栏合计=01表5栏合计;
  1栏同一类款项=01表5栏对应类款项。
  2、核实性公式
  单位性质为“1'(行政单位)时,1-10栏≥0,4、5、6、7、8栏=0;9栏≥10栏;
  单位性质为“2'(事业单位)时,3=0.
  3、与税补02表的关系
  1栏“本年收入合计”=序号12'二、本年收入”
  2栏“财政拨款”=序号13'(一)中央财政拨款”
  4栏“上级补助收入”=序号43'(三)上级补助收入”
  5栏“事业收入”=序号44'(四)事业收入”
  7栏“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序号45'(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8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序号46'(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9栏“其他收入”=序号31'(二)其他收入”
  10栏“其中:非本级财政拨款”=序号32'(1)地方财政补助收入”
  财决02-1表: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拨款备查表
  仅限总局机关财务填列。
  财决03表:支出决算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支出(全口径支出)情况。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二)基本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不含项目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必须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并拨项目经费的项目)。项目支出按照性质分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
  1、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填列“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
  和“税收调查”5项的实际支出数。
  2、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填列使用上年结余中央财政“税务部门基建支出”拨款、本年中央财政“税务部门基建支出”拨款(即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及除6个中央财政拨款专项经费以外的中央财政拨款,并拨入到基建项目(基建办账户)的数额(即以拨代支数)。
  注意:使用其他收入拨入到基建项目<基建办账户>的支出,填列在“结转自筹基建”列内。
  3、其他项目支出:仅限填列科技三项费用。
  (四)上缴上级支出:反映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七)结转自筹基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用其他收入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并拨入到基建项目(基建办账户)的资金。
  (八)本表行政单位不填6、7、8、9栏。事业单位不填6栏。
  (九)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7+8+9+10)栏;
  3栏=(4+5+6)栏;
  合计行各栏=浮动单元相应栏累加和;
  1栏合计=01表6栏合计;
  1栏同一类款项=01表6栏对应类款项;
  02表7栏-03表8栏-01表4栏=01表9栏
  2、核实性公式
  当单位基本性质为“1'(行政单位)时,1-10栏≥0.
  3、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1栏“本年支出合计”=序号47'三、本年支出”
  2栏“基本支出”=序号47'三、本年支出”-序号140'(四)项目经费支出”+序号153'40、金税二期”+序号159'41、金税三期”
  3栏“项目支出-小计”=序号140'(四)项目经费支出”-序号153'40、金税二期”-序号159'41、金税三期”
  4栏“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序号141'36、两费”+序号145'37、办案费”+序号151'金税网络运行费”+序号152'39、双代手续费”+序号158'41、税收调查”
  5栏“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中的“中财拨款”栏
  7栏“上缴上级支出”=序号168'(五)上缴上级支出”
  8栏“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序号169'(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9栏“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序号170'(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0栏“结转自筹基建”=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中的“其他收入”栏
  财决04表:支出决算明细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即“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税收调查”5个项目)的明细支出情况。不包括基建支出情况。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二)人员支出各数按照支出明细账中的对应目级科目数填列。
  (三)公用支出合计中包含了支出明细账中的项目支出,其中:办公费中并入了办案费支出,印刷费中并入了两证支出,邮电费中并入了金税网络运行费支出,劳务费中并入了双代支出,其他中并入了金税二期、金税三期、制装费和税收调查支出,其余各数与支出明细账中的对应目级科目一致。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各数按照支出明细账中的对应目级科目数填列。
  (五)表中21、25、27和38栏不填。
  (六)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8+31)栏;
  2栏=(3+4+5+6+7)栏;
  8栏=(9+10+11+12+……+30)栏;
  31栏=(32+33+……+39)栏;
  1栏=03表(2+4)栏;
  2、核实性公式
  本表没有基本建设支出数。
  3、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1栏“总计”=序号47'三、本年支出”-序号164'基建项目支出”
  2栏“人员支出-小计”=序号48'(一)人员支出”
  3栏“基本工资”=序号49'1、基本工资”
  4栏“津贴”=序号50'2、津贴”
  5栏“奖金”=序号56'3、奖金”
  6栏“社会保障费”=序号62'社会保障费”
  8栏“公用支出-小计”=序号69'(二)公用支出”+序号140'(四)
  项目支出“-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
  9栏“办公费”=序号70'6、办公费”+序号145'37、办案费”
  10栏“印刷费”=序号77'7、印刷费”+141'36、两费”
  11栏“水电费”=序号78'8、水电费”
  12栏“邮电费”=序号81'9、邮电费”+序号151'38、金税网络运行费”
  13栏“取暖费”=序号84'10、取暖费”
  14栏“交通费”=序号87'11、交通费”
  15栏“差旅费”=序号94'12、差旅费”
  16栏“会议费”=序号95'13、会议费”
  17栏“培训费”=序号96'14、培训费”
  18栏“招待费”=序号99'15、招待费”
  19栏“福利费”=序号100'16、福利费”
  20栏“劳务费”=序号101'17、劳务费”+序号152'39、双代手续费”
  21栏“就业补助费”=序号102'18、就业补助费”
  22栏“租赁费”=序号103'19、租赁费”
  23栏“物业管理费”=序号106'20、物业管理费”
  24栏“维修费”=序号109'21、维修费”
  25栏“专用材料费”=序号113'22、专用材料费”
  26栏“办公设备购置费”=序号114'23、办公设备购置费”
  27栏“专用设备购置费”=序号117'24、专用设备购置费”
  28栏“交通工具购置费”=序号118'25、交通工具购置费”
  29栏“图书资料购置费”=序号119'26、图书资料购置费”
  30栏“其他”=序号120'27、其他”+序号153'金税二期”+序号158'税收调查”+序号159'金税三期”
  31栏“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序号125'(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2栏“离休费”序号=126'28、离休费”
  33栏“退休费”=序号127'29、退休费”
  34栏“退职(役)费”=序号128'30、退职(役)费”
  35栏“抚恤和生活补助”=序号129'31、抚恤和生活补助”
  36栏“医疗费”=序号130'32、医疗费”
  37栏“住房补贴”=序号134'33、住房补贴”
  38栏“助学金”=序号138'34、助学金”
  39栏“其他”=序号139'35、其他”
  财决05表:行政事业性项目和其他项目收支决算表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2003年行政事业性项目收支情况。国税局系统行政事业性项目指“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和“税收调查”5个项目,本表不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和其他项目情况。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备注栏:
  填列某项目中央财政拨款数和用其他收入弥补数时,选择“A1两费”、“A2办案”、“A3金税运行”、“A4双代”或“A5税收调查”。
  填列某项目用中央财政项目以外经费弥补数时,按照实际使用的中财拨款每一类款项填列一行,选择“B1两费”、“B2办案”、“B3金税运行”或“B5税收调查”(由于此表要如实反映双代经费缺口,因此没有设定B4)。
  举例:办案经费2002年年末结余5元,2003年办案项目经费拨款100元,当年办案支出150元(用政府机关经费的基本支出经费弥补10元,用其他项目机动经费弥补5元,用税务事业费弥补15元,用其他收入弥补15元)。
  第一行:备注栏“A2办案”,类款项210200政府机关经费,上年结转5元,财政拨款100元,其他资金填列15元,实际支出120元。
  第二行:备注栏“B2办案”,类款项210200政府机关经费,财政拨款10元,实际支出10元。
  第三行:备注栏“B2办案”,类款项611709其他杂项支出,财政拨款5元,实际支出5元。
  第三行:备注栏“B2办案”,类款项160100税务事业费,财政拨款15元,实际支出15元。
  (二)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和“税收调查”4个项目的科目编码均为21类2102款210200项政府机关经费,“双代”项目的科目编码为61类6117款611709项其他杂项支出。
  (三)资金来源:填列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的资金来源情况。
  上年结转:按项目分别填列2002年结转到本年的该项目经费结余数,应分别与2002年年末结余数一致(“双代”上年年末数如为负数,在填列“上年结转”时允许与之一致填列负数)。
  财政拨款:按项目分别填列本年中央财政该项目拨款数。
  当“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和“税收调查”4个项目的本年支出大于该项目上年结余+本年中央财政该项目拨款时,允许使用除项目经费和基本支出中指定用途以外的中央财政拨款(包括“政府机关经费”、“税务事业费”、“其他杂项支出-其他项目机动”等)弥补。填列时按照中央财政拨款的各类款项分行分项填列(注意选择备注栏)。
  当“双代”项目的本年支出大于该项目上年结余+本年中央财政该项目拨款时,只能填列本年中央财政该项目拨款数。
  预算外资金:没有不填。
  其他资金:按项目分别填列本年实际使用其他收入的数额。其中“双代”不填。
  (四)实际支出数:按照本年支出明细账中的“两费”、“办案费”、“金税网络运行费”、“双代手续费”和“税收调查”目级科目实际支出数额(全口径)填列。
  (五)年末结余:“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和“税收调查”4个项目的年末结余不允许填列负数。“双代”项目按照财政部的规定,第二年要进行清算,因此,当支出大于中央财政该项目上年结转+本年拨款时,年末结余可以填列负数。
  注意:只有本表“双代”年末结余允许填列负数,其余财决01、06、10表的年末结余不允许填列(计算)负数。
  (六)本表4栏没有不填,7栏不填。
  (七)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4+5)栏;
  8栏=(1-6-7)栏;
  3-7栏≥0.
  2、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和“税收调查”4个项目的2栏“上年结转”
  分别=序号3'其中:两费”、序号4'办案”、序号5'金税运行”、序号8'税收调查”
  5栏“其他资金”分别=序号141'36、两费”其他收入栏、序号145'37、办案费”其他收入栏、序号151'38、金税网络运行费”其他收入栏、序号158'41、税收调查资料”其他收入栏“
  6栏“实际支出数”分别=序号141'36、两费”+序号“37、办案费”+序号151'金税网络运行费”+序号152'双代手续费”+158 “41、税收调查”
  '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和“税收调查”4个项目的8栏“年末结余”
  分别=序号174'其中:两费”、序号175'办案”、序号176'金税运行”、序号179'税收调查”
  财决06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2003年中央财政拨款分科目实际收支情况,应小于或等于全口径收支数。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二)上年结余:反映上年中央财政拨款结转本年使用的情况,其中:专项结余单独列示。本栏各数应与上年决算本表“年末结余”各数的类款项、科目名称及金额相同。上年专项结余的填报方法见《关于填报专项结余问题的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中央财政拨款数。各类款项数与财决02表财政拨款各类款项一致。
  (四)用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填列本年度各支出项下用中央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的情况。此数与税补02表中的中财拨款支出数相同。
  基本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以中央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分为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项。其中人员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税补02表中对应科目中财拨款列的支出数一致,公用支出除对应科目外还应加入税补02表序号153'金税二期”和序号159'金税三期”中财政拨款列的支出数。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以中央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反映国税局系统“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和“税收调查”5项用中央财政项目拨款安排的支出,分别与税补02表对应科目的中财拨款列的支出数一致。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反映国税局系统用中央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使用中央财政“税务部门基建支出”项目经费拨款(财政部、国家计委)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填列01类0174款017402项和017405项;使用除项目和特定用途外的中央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照该拨款科目的类款项填列。总数与税补02表基建项目支出中财拨款列的支出数一致。
  其他项目支出:仅限填列科技三项费。
  (五)结余分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填列。
  (六)年末结余:行政单位填列“小计”和“专项结余”;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填列“小计”、“专项结余”和“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
  注意:“专项结余”不允许填列(计算)负数。
  (七)表中行政单位和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填13栏;事业单位如无中央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则不填11栏。行政事业单位均不填12栏。
  (八)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4栏=(5+9)栏;
  5栏=(6+7+8)栏;
  9栏=(10+11+12)栏;
  14栏=(1+3-4-13)栏;
  相同类款项3栏=02表2栏;
  相同类款项5栏≤03表2栏;
  相同类款项10栏≤03表4栏;
  相同类款项11栏≤03表5栏。
  2、核实性公式
  3栏至13栏≥0.
  3、合理性
  1栏≥2栏;
  14栏≥15+16栏;
  4、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1栏“上年结余-小计”=序号2'(一)中央财政拨款”
  2栏“其中:专项结余”=序号3'其中:两费”+序号4'办案”+序号5'金税运行”+序号6'双代”+序号7'基建拨款支出”+序号8'税收调查”
  3栏“财政拨款收入”=序号13'(一)中央财政拨款”
  4栏“用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合计”=序号47'三、本年支出”中财拨款栏
  5栏“基本支出-小计”=序号48'(一)人员支出”中财拨款栏+序号69'(二)公用支出中财拨款栏+序号153'金税二期“中财拨款栏+序号159'金税三期“中财拨款栏+序号125'(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财拨款栏
  6栏“人员支出”=序号48'(一)人员支出”中财拨款栏
  7栏“公用支出”=序号69'(二)公用支出”中财拨款栏+序号153'金税二期”中财拨款栏+序号159'金税三期”中财拨款栏
  8栏“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序号125'(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财拨款栏
  9栏“项目支出小计”=序号140'(四)项目经费支出”中财拨款栏-序号153'金税二期”中财拨款-序号159'金税三期”中财拨款
  10栏“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序号141'36、两费”中财拨款栏+序号145'37、办案费”中财拨款+序号151'金税网络运行费”中财拨款栏+序号152'39、双代手续费”中财拨款栏+序号158'税收调查”中财拨款栏
  11栏“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中财拨款栏
  15栏“专项结余”=序号174'其中:两费”+序号175'办案”+序号176'金税运行”+序号177'双代”+序号178'基建拨款支出”+序号179'税收调查”
  财决07表:基本数字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总体人员情况。请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数据按预算科目进行填列。当人事部门提供的数据与财务统计数据不一致时,请查明原因并使之一致后再填列。所有指标均不含临时工和单位负担遗属人员数。具体填列要求和方法如下:
  (一)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行政单位的离退休人员选填“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如无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则选填“政府机关经费”),行政单位除离退休以外人员一般选填“政府机关经费”。
  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如有“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来源则选填此科目,如无“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来源则选填“税务事业费”科目,在职人员一般选填“税务事业费”科目。
  (二)表中合计行的数据为单位各类机构和人员的实际数量。
  (三)年末机构数:反映单位年末独立核算机构的数量。地(市)国税局系统财务部门填列本地(市)全部独立核算机构数量;省国税局系统财务部门填列省局机关和省局直属独立核算机构数量。
  合计行的机构数与财决12表中的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一致。合计行的国家职工、离休人员、退休人员和长休人员数分别与财决12表中的在职人数(减长休人数)、离休人数、退休人数和长休人员数一致。
  (四)财政拨款开支人数:行政单位人数在此栏填列。
  (五)财政补助开支人数:事业单位人数在此栏填列。
  (六)平均数:按全年12个月加权平均计算。
  (七)年末学生人数:不填。
  (八)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栏;
  4栏=(5+7+9+11+13)栏;
  15栏=(16+18+20+22+24)栏;
  26栏=(27+29+31+33+35)栏;
  4栏≥(15+26)栏;
  5栏≥(16+27)栏;
  7栏≥(18+29)栏;
  9栏≥(20+31)栏;
  11栏≥(22+33)栏;
  13栏≥(24+35)栏;
  2、表间关系
  本表合计行4栏=财决12表8-11-19+25栏;
  本表合计行9栏=财决12表26栏;
  本表合计行11栏=财决12表27栏;
  本表合计行13栏=财决12表11+19栏。
  财决08表和财决09表:事业单位事业基金增减变动情况表和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增减变动情况表
  这两张表主要反映事业单位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的增减变动情况,按预算科目填列,仅由独立核算且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填列。住房补贴收支结余按照财政部财会[2003]2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财决08表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栏;
  4栏=(5+6)栏;
  7栏=(8+9)栏;
  10栏=(11+12)栏;
  10栏=(1+4-7)栏;
  11栏=(2+5-8)栏;
  12栏=(3+6-9)栏。
  2、核实性公式
  4-9栏≥0.
  (二)财决09表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4+5)栏;
  6栏=(7+8+9+10)栏;
  11栏=(12+13+14+15)栏;
  16栏=(17+18+19+20)栏;
  16栏=(1+6-11)栏;
  17栏=(2+7-12)栏;
  18栏=(3+8-13)栏;
  19栏=(4+9-14)栏;
  20栏=(5+10-15)栏。
  2、核实性公式
  7-10、12-15栏≥0;
  7栏≥01表13栏。
   财决10表:资产负债简表
  本表按全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整体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年初至年末的变动情况,分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管理事业单位三部分。
  行政单位部分反映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经费开支形成的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变化情况。注意“专项结余”不能反映(计算)负数。
  事业单位部分反映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变化情况。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净资产的变化情况。
  (一)行政单位(部分)
  1、其中:外币存款:反映行政单位外币存款按核算规定折合的人民币数。
  2、预拨下年经费和预收下年经费:仍维持国税局系统以往不填的做法。
  3、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填列口径同财决01表。上年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的填报方法见《关于填报专项结余问题的说明》。
  (二)事业单位(部分)
  1、对外投资:执行行业会计制度的单位“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其他对外投资”等相关投资科目合并在本项填列。
  2、应付(预收)款项:按单位年终“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合并填列。
  3、预收下年补助、预拨下年补助:仍维持国税局系统不填的做法。
  4、其他净资产:反映事业单位除各项基金以外的净资产,“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等在该栏反映。
  (三)资产总计: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管理事业单位的负债合计。
  (四)负债总计: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管理事业单位的负债合计。
  (五)净资产总计: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合计,以及企业管理事业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六)国有资产总量计算口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合计和预拨财政经费的收支差额数以及企业化管理带来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七)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行=(2+3+5+7+8+9)行;
  3行≥4行;
  5行≥6行;
  9行=20行;
  12行=(1+11)行;
  14行=(15+16+17)行;
  19行=(20+21)行;
  21行=(22+23)行;
  29行=(14+19+27)行;
  29行=12行;
  30行=(31+34+37+38)行;
  31行≥(32+33)行;
  37行=(35-36)行;
  41行=(30+39+40)行;
  42行=(43+44+45+46)行;
  47行=(48+51+52+53)行;
  48行=(49+50)行;
  58行=(42+47+55+56)行;
  58行=41行;
  59行=(60+61+64+65+66)行;
  59行=(68+74+76)行;
  64行=(62-63)行;
  68行=(69+70+71+72)行;
  76行=(77+79+80+81)行:
  77行≥78行;
  12行≥0;
  41行≥0;
  59行≥0;
  37行≥0;
  64行≥0;
  87行=(19+27+47+76+55-11-39)行;
  1行1栏+30行3栏+59行5栏=83行5栏;
  1行2栏+30行4栏+59行6栏=83行6栏;
  14行1栏+42行3栏+68行5栏=84行5栏;
  14行2栏+42行4栏+68行6栏=84行6栏;
  19行1栏+47行3栏+76行5栏=85行5栏;
  19行2栏+47行4栏+76行6栏=85行6栏。
  2、核实性公式
  单位基本性质为“1'(行政单位)时,
  22行1栏=01表2栏合计;
  22行2栏=01表17栏合计;
  单位基本性质为“2'(事业单位)时,
  49行3栏=08表2栏合计;
  49行4栏=08表11栏合计;
  50行3栏=08表3栏合计;
  50行4栏=08表12栏合计;
  52行3栏=09表1栏合计;
  52行4栏=09表16栏合计;
  53行4栏≥01表19栏。
  3、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21行“结余”=序号172'五、年末结余”
  22行“其中:经常性结余=序号172'五、年末结余-序号174'其中”两费“-序号175'办案“-序号176'金税运行“-序号177'双代“-序号178'基建拨款支出“-序号179'税收调查“
  23行“专项结余”=序号174'其中”两费“+序号175'办案“+序号176'金税运行“+序号177'双代“+序号178'基建拨款支出“+序号179'税收调查“
  财决11表:固定资产情况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价值、实物量、危房面积、单位供暖面积和2003年度单位房产和车辆开支费用等情况。本表根据单位有关明细账户和实物台账分析填列,固定资产价值按原值填列。
  一、固定资产存量及变动情况:反映单位固定资产账目的年初和年末变动情况,并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和按经济用途分类分别反映有关情况。
  按照单位固定资产账目的年初数、本年增加、减少数以及年末数填列。(土地金额并入相应(1)办公用房或(2)职工宿舍;其上无建筑物的土地并入(4)附属用房及其他)
  二、固定资产分类:按照国税局系统固定资产定义,行政单位没有“专用设备”,因此20行不填。
  三、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反映单位固定资产账目上的实际面积(含土地面积),分为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特殊业务用房(专指公、检、法、司等部门特殊业务用房,国税不填)和附属用房及其他4项。此4项实物量(面积)应当与16行至19行固定资产价值量相匹配。
  四、单位供暖面积:据实填列。
  五、危房面积:据实填列。上年年末数应与上年决算报表数一致。
  六、单位负担费用的房改宿舍面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已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办理固定资产产权过户手续、在单位固定资产账目中不再反映,但仍然由单位负担物业费和取暖费的职工宿舍面积。
  七、单位机动车辆情况:54行至59行机动车辆编制数,填报单位应按照所在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定编数填列,确实没有的可不填。60-65行填列单位实际机动车辆数。
  八、专用仪器设备数量:不填
  九、补充指标:房屋建筑物日常开支费用中的供暖费用、日常维护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费用应与财决04表及单位会计账中的“取暖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费用”等科目中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支出金额一致。
  备注:在填列房屋建筑物以及车辆数量和金额时,如出现提示“金额与数量不匹配”,此时可强行通过。
  (五)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5行=(2+3-4)行=(10+11)行=(15+20+21+28+29+30)行;
  15行=(16+17+18+19)行;
  21行≥22行;
  22行=(23+24+25+26+27)行;
  34行=(35+36+37+38)行
  39行=(40+43)行;
  40行≥(41+42)行;
  43行≥(44+45)行;
  34行≥51行;
  51行=(47+48-49)行;
  49行≥50行;
  54行=(55+56+57+58+59)行;
  60行=(61+62+63+64+65)行;
  69行=(70+74+78+82+85)行;
  70行≥(71+72)行;
  74行≥(75+76)行;
  78行≥(79+80)行;
  82行≥83行;
  85行≥(86+87)行;
  2行1栏=10表(9行1栏+35行3栏+62行5栏);
  5行1栏=10表(9行2栏+35行4栏+62行6栏)。
  2、核实性公式
  70行≥0,74行≥0;78行≥0,82行≥0,85行≥0;90行≥0,70行≤04表13栏合计;74行≤04表24栏合计;78行≤04表23栏合计;82行≤04表11栏;90行≤04表14栏合计。
  3、合理性公式
  50≤16行/35行≤10000;
  50≤17行/36行≤10000;
  50≤18行/37行≤10000;
  50≤19行/38行≤10000;
  50000≤23行/61行≤1000000;
  50000≤24行/62行≤1000000;
  200000≤25行/63行≤1200000;
  10000≤26行/64行≤1000000;
  10000≤27行/65行≤1000000.
  4、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70行“(一)供暖费用”=序号84'10、取暖费”
  71行“其中:办公用房”=序号85'办公取暖费”
  72行“职工宿舍”=序号86'职工宿舍”
  74行“(二)日常维护费用”=序号109'21、维修费”
  75行“其中:办公用房”=序号111'办公房维修”
  78行“(三)物业管理费”=序号106'20、物业管理费”
  79行“其中:办公用房”=序号107'办公用房”
  82行“(四)水电费”=序号78'8、水电费”
  90行“二、交通费合计”=序号87'交通费”
  财决12表:人员及机构情况表
  本表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构情况。人员填报口径与07表相同。
  请根据人事部门部门提供的数据填列。当人事部门提供的数据与财务统计数据不一致时,请查明原因并使之一致后再填列。
  主要项目填报方法如下:
  人员情况
  一、单位定编人数:按编制审批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
  二、单位在职人数:指年末单位实际人数。
  (一)行政人员:指行政事业单位内行政编制实有人员。助征员人数并入行政人员数内填列。
  1、在岗职工:在职人员除以长休、内退、提前离岗、带薪学习、等待分配和长期停薪外的人数。
  2、长休人员:填列单位长期病休连续满6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
  人员数。
  3、内退人员:填列不符合国家退休政策、未办退休手续,但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已经退休人员数。
  4、提前离岗人员:填列由于特殊原因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人员。
  5、带薪学习人员:填列单位公派脱产学习(原有待遇不变)人员数。
  6、等待分配人员:填列未上岗等待分配岗位人员。
  7、长期停薪人员:填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长期停发工资人员。
  (二)事业人员:指事业单位内实有人数。
  在岗职工、长休人员、内退人员、提前离岗人员、带薪学习人员、等待分配人员、长期停薪人员同上。
  三、离退休人数:据实填列(注意不包括未办离退休手续的提前离岗人数)。
  四、临时工人数:填列临时人员数(不含助征员)。
  五、单位负担遗属人员数:据实填列。
  机构情况
  一、独立编制机构数:填列经各级国税局人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数。填列时不受财务核算单位的限制。分为列行政机构、事业机构、社团机构和其他。
  二、独立核算机构数:填列经各级国税局人事管理部门批准且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数。分为行政机构、事业机构、社团机构和其他。
  其中:教育机构数:填列国税局所属干部进修学校等独立核算教育机构的个数。
  (三)审核公式
  逻辑性公式
  2行=(3+4+5+6+7)行;
  8行=(9+17)行;
  9行=(10+11+12+13+14+15+16)行;
  17行=(18+19+20+21+22+23+24)行;
  25行=(26+27)行;
  31=(32+33+34+35)行
  36=(37+38+40+41)行
  1栏≥2栏;
  31行≥36行;
  32行≥37行;
  33行≥38行;
  34行≥40行;
  35行≥41行;
  38行≥39行;
  8行2栏=07表(5+7+13)栏合计;
  8行2栏=07表(16+18+24+27+29+35)栏合计;
  11行1栏+19行1栏=07表13栏合计;
  11行2栏+19行2栏=07表(24+35)栏合计;
  26行1栏=07表9栏合计;
  27行1栏=07表11栏合计;
  26行2栏=07表(20+31)栏合计;
  27行2栏=07表(22+23)栏合计;
  36行=07表1栏合计
  财决13表:不填
  财决14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部门和项目明细表
  本表反映国税局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税务登记证费和税务发票工本费(即两费)
  收费收入情况,请根据计统部门提供的数据填列。
  (一)项目编号:选填“124443196税务部门证书工本费”。
  (二)填列“一、中央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应纳入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应的“纳入预算管理——已缴国库”和“应缴未缴国库”栏。
  (三)本表5、6、7、8栏不填。
  (四)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5)栏;
  2栏=(3+4)栏;
  5栏=(6+7+8)栏;
  合计行各栏=浮动行相应栏累加之和。
  2、核实性公式
  2栏>0.
  财决15、16、17、18、19、20、21表:不填。
  财决22表: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收支决算表
  (一)收入项目
  1、财政预算拨入的住房资金:指由中央财政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发放住房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住房建设的资金。
  汇总本省“财政预算拨入的住房资金”数额必须与总局“住房改革支出”拨款数一致。
  2、财政专户拨入的住房资金:国税系统不填。
  3、自管住房出租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本单位自管公有住房收取的租金收入。
  4、留归单位使用的售房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出售其自管公有住房收取收入中,扣除按规定比例提取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后的净收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指经财政部门批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国税系统不填。
  6、提取的住房建设资金:国税系统不填。
  7、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指售房单位根据规定按售房款一定比例提取、购房者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提取后缴交售房单位的维修基金。
  8、住房折旧、维修和大修理资金: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原用于住房的折旧、维修和大修理的资金。
  9、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资金:指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
  10、利息收入:指单位住房基金存入银行按规定利率计息取得的利息收入。
  11、其他收入:是指上述各项资金、收入以外筹集的其他住房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弥补经费)。
  (二)支出项目
  1、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比例为职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
  其中:财政预算拨入:据实填列。
  财政专户拨入:国税系统不填。
  2、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规定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其中:财政预算拨入:据实填列。
  财政专户拨入:国税系统不填。
  3、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指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以前,行政事业单位按地方房改政策规定,发放给职工用于住房提租后交纳住房租金的补贴。
  4、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安排的已售公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支出。具体安排使用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制定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5、自管住房维修管理和改造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尚未出售的自管住房进行维修、管理和改造的支出。
  6、住房建设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用自有土地或对拥有产权的危旧住宅小区进行改建需列支的自建住房支出。
  7、其他支出:指上述支出之外用于住房方面的各项支出。
  8、年末结余:指单位住房基金收入和支出相抵扣的余额。
  其中:财政预算拨入的住房资金:国税系统不填。
  (三)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21行=(1+6+11+12+13+14+15+16+17+18+19)行;
  27行=(21+23)行;
  48行=(28+31+34+35+36+37+38)行;
  54行=(48+50)行;
  27行=54行。
  2、合理性公式
  1行≥(2+3+4+5)行;
  6行≥(7+8+9+10)行;
  23行≥(24+25)行;
  28行≥(29+30)行;
  50行≥(51+52)行;
  当04表37栏>0时,27行2栏≥0.
  3、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3行“住房公积金”+4行“提租补贴”+5行“购房补贴”=序号30'7、住房改革支出”
  28行“一、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序号136'住房公积金”
  31行“二、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序号137'购房补贴”
  34行“三、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序号135'提租补贴”
  财决23表: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表
  本表反映公有住房出售情况和历年累计归集收入及使用情况。
  (一)出售情况(建筑平方米):
  1、公有住房面积:指单位全部公有住房面积(不包括已出售全部产权的住房)。
  2、可出售公有住房面积:指符合房改政策规定可以出售的公有住房面积。
  3、已售公有住房面积:指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已按成本价或标准价出售给职工的住房面积。
  (二)累计归集总额
  1、存入售房单位专户: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售房收入留归单位住房基金账户的售房收入。
  2、存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专户:指将单位售房收入存入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单位售房收入。
  3、存入财政部门专户:指将单位售房收入存入财政部门设立的预算外财政专户或预算内国家金库。
  4、存入房管部门专户:指单位将售房收入存入当地房管部门开设的专户。
  5、其他:指单位将售房收入存入除上述部门开设的账户之外的账户。
  (三)累计使用总额
  1、住房建设支出:指从当地启动住房制度改革后用于建设住房的资金。
  2、购房补贴支出:指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后单位将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转为发放给无房或住房未达标职工的购房补贴。
  3、房管机构补贴支出:国税不填。
  4、共用设备共用设施维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安排的已售公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金安排的已售公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支出。具体安排使用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制定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5、维修改造住房支出:指原用于维修住房、改造旧房所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指除上述支出之外的支出。
  (四)年末结余:指从当地实行房改的年度起,到2003年底为止的累计结余。
  存入售房单位专户、存入住房资金中心专户、存入财政部门专户、存入房管部门专户和其他:据实填列。
  (六)逻辑性审核公式
  6行=(7+8+9+10+11)行;
  13行=(14+15+16+17+18+19)行;
  21行=(22+23+24+25+26)行;
  21行=(6-13)行;
  1栏=(2+3)栏。
  财决24、25表:不填
  财决行补01表:行政经费补充资料表
  (一)本表只由国税局系统的行政单位填列相关指标。
  (二)本表各项数字填列“政府机关经费”栏。
  (三)办公、宿舍等用房租金:反映单位租赁办公用房、宿舍等的费用(按照租赁费科目年末支出数填列)。
  (四)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数(金额):反映单位用各种资金购买、自制、无偿调入或者接受捐赠形成的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数。
  (五)年末房屋和建筑物(平方米):指在本单位开支修缮费的自管房部分,不包括租用房和由房管单位管理并负责维修的部分。
  (六)机动车船年末数(数量)。
  (七)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1栏=3栏。;
  2、合理性公式:3行≥(4+5)行;7行≥(8+9)行。
  表间公式:3行1栏≤财决11表5行;4行1栏≤财决11表15行;5行1栏≤财决11表23行;6行1栏≤财决11表34行;8行1栏≤财决11表61行。
  财决行补08表:中央单位外交支出基本数字表(仅限总局机关财务填列)
  附件:临时代码表
  代码结构:共9位,第1位“#”,第2、3、4位“444',第5、6、7、8位为各省自编(附后),第9位为校验码,原有单位按照上年填报,新增单位在0-9数字范围内试填(也可借助软件代码编辑器〈主菜单IDC〉功能计算后填列)。
  各省自编码4位数分配如下:
  北京:0001-0100   宁波:2501-2700   广西:5101-5300
  天津:0101-0200   安徽:2701-2700   海南:5301-5400
  河北:0201-0500   福建:2901-3100   四川:5401-5700
  山西:0501-0700   厦门:3101-3200   重庆:5701-5800
  内蒙:0701-0900   江西:3201-3400   贵州:5801-6000
  辽宁:0901-1200   山东:3401-3700   云南:6001-6200
  大连:1201-1300   青岛:3701-3800   西藏:6201-6300
  吉林:1301-1500   河南:3801-4100   陕西:6301-6500
  黑龙江:1501-1700  湖北:4101-4400   甘肃:6601-6800
  上海:1901-2000   湖南:4501-4700   青海:6801-7000
  江苏:2001-2300   广东:4701-5000   宁夏:7001-7100
  浙江:2301-2500   深圳:5001-5100   新疆:7101-7300
  附件3:关于填报专项结余问题的说明
  2001和2002两年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填报过程中,各省普遍反映行政事业性项目的填报存在问题,主要两点:一是项目经费不能如实反映的问题。当某一项目经费有的单位不足,有的单位有余时,由于不足单位不能填列负数,结余只能为零,而有余单位如实填列正结余,这样汇总后反映出的专项结余就必然大于本省实际该项结余。二是“双代”项目经费填列负数的问题。2002年,总局考虑“双代”经费下年财政部要进行清算的情况,经请示财政部有关司,同意“双代”年末结余如实填列(即可填列负数),但是,由此造成了01、05、06、10表专项结余不一致,又给财政部批复决算带来了困难。
  我们在编写2003年行政事业决算口径时,就以上两个问题专门请示了财政部有关司局,从答复的情况看,项目经费不能如实反映的问题暂时无法解决。“双代”
  的问题从既不违背决算填报要求,又可满足财政部预算批复需要,同时便于进行“双代”经费清算三点出发,经研究确定如下:
  总体要求。税补02表、财决01、06、10表的上年专项结余和年末专项结余都不允许填列(计算)负数,这4张表中的有关数据均对应一致。财决05表的上年专项结余和年末专项结余允许填列负数,允许由于负数导致与税补02、财决01、06、10表有关数据不一致。具体如下:
  1、财决05表。当“双代”经费不敷支出时,允许根据“双代”的上年结余、本年收入和本年支出情况,在“上年结余”和“年末结余”栏填列负数。此表中的上年结余为上年该项经费收入与当年支出之差,本年支出为实际支出数,本年收入仅为“双代”项目经费拨入数,年末结余为上年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数。使用科目为61类6107款611709项“其他杂项支出”(上年结余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调整为“其他杂项支出”科目)。
  2、税补02表、财决01、06和10表。这4张表的年初专项结余和年末专项结余都不允许填列(计算)负数。同时这4张表的年初专项结余和年末专项结余必须对应一致。
  鉴于2002年年初专项结余和年末专项结余的填报规定与2003年的填报规定不同,因此,2002年“双代”年末专项结余为负的单位在填列2003年年初专项结余时,必须先对2002年年末专项结余按照不能填列(计算)负数的原则进行还原。注意两点:一是还原2002年年末专项结余不应影响年末总结余数。二是因为还原引起01、10表年初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数与2002年年末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数不一致情况,在决算报表审核时允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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