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安矿援字[20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矿山救援管理部门:
为配合总局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完成,做好矿山救援工作的总结,请各单位及时上报全年矿山救援工作总结,要求如下:
1、2006年救援工作的总结以2006年11月30日为截止期,即总结本省区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以来的体系建设、矿山救援活动的组织、全省资金投入和救援总体情况及自身伤亡等方面的工作。请以电子版的书面材料上报,并填写附件表格。2006年12月1日以后的工作一并计入下一年度总结。
2、请各单位在2006年12月10日之前将本省区的矿山救援工作总结报送国家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3、联系人:温雁峰 联系电话:010-64463327(带传真) 电子邮件:wenyf@chinasafety.gov.cn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2006年矿山救援情况统计表
省区:
矿山救援机构名称 |
分管领导 |
办公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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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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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全省矿山救护队基本情况 | |||||||||||||||||||||||||||||
救护队名称 |
队长 |
手机 |
大队(个) |
中队(个) |
小队(个) |
在册人数(人) |
指战员(人) | ||||||||||||||||||||||
2006年全省救护队安全技术工作情况 | |||||||||||||||||||||||||||||
预防性检查 |
启封火区 |
排放瓦斯 |
反风演习 |
震动性放炮 |
演习训练(队次) |
服务矿井 | |||||||||||||||||||||||
队次 |
人次 |
处 |
队次 |
处 |
队次 |
处 |
队次 |
处 |
队次 |
烟巷 |
综合 |
本公司 |
对外服务 | ||||||||||||||||
2006年全省救护队抢险救灾事故次数 | |||||||||||||||||||||||||||||
火灾 |
爆炸 |
突出 |
顶板 |
水灾 |
机电运输 |
其他 |
生还人数 |
遇难人数 |
自身伤亡(人/次)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