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9 生效日期: 2005-12-29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5]273号
渝中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报设立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的请示》(渝中府文(2004)1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重庆市区级教师进修学院建设评估专家组对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创建工作的评估验收意见,市政府同意设立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
  二、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是在渝中区教师进修学校基础上,整合区内教师教育资源构建的现代教师培训机构,以教师教育为主体,承担本地区或相邻地区基础教育干部、教师的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的研究、指导与服务;指导本地区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并为本地区中小学校开展校本培训和日常教学提供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服务。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由渝中区人民政府领导,渝中区教育委员会管理。
  三、请你们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区级教师进修学院建设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23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教师进修学院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力争把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办成特色鲜明的教师教育培训机构。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