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技术规范第六批审评意见的回答》(DNO-100044-LIC/OPL-GYY)收悉。经审评,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新版《运行技术规范》和《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的执照申请版(DNO-100040-LIC/OPL-GYY)以及《新技术规范第六批审评意见的回答》表明,在安全水平的控制上新版《运行技术规范》与法国标准技术规范相比是相当的;《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与“FSAR”的要求是一致的。因此,我局批准你公司大亚湾核电站使用新版《运行技术规范》、《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 二○○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