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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站新版《运行技术规范》、《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08 生效日期: 2003-10-08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技术规范第六批审评意见的回答》(DNO-100044-LIC/OPL-GYY)收悉。经审评,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新版《运行技术规范》和《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的执照申请版(DNO-100040-LIC/OPL-GYY)以及《新技术规范第六批审评意见的回答》表明,在安全水平的控制上新版《运行技术规范》与法国标准技术规范相比是相当的;《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与“FSAR”的要求是一致的。因此,我局批准你公司大亚湾核电站使用新版《运行技术规范》、《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   二○○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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