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煤安监人字〔2004〕55号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保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顺利发放,进一步提高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举办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对策;
2?《安全生产法》及煤矿安全法律法规;
3?煤矿安全技术、灾害防治与现代煤矿安全管理;
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与煤矿抢险救灾技术;
5?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6?国内外煤矿安全管理经验与发展趋势。
二、培训对象
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
第一期2004年10月11日-10月18日(11日报到);
第二期2004年10月20日-10月27日(20日报到)。
地点:北京西郊宾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四、具体要求
1.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安排本辖区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班并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于9月26日前传真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人:徐春光、胡增国,电话:(010)62331409(带传真),62331657。
2.参加培训人员请携带2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3.培训费用(含资料)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按规定收取,食宿费自理。
4.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5.报到地点:北京西郊宾馆主楼大厅,电话:010-62322288转5608(服务台)。联系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胡增国(手机:13671156169)、张庆国(手机:13520470233)。
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参加期数
(本表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