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核安发〔2005〕100号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关于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的函》(委办二司(2005)16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国防科工委办公厅提交的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为李璟涛申请反应堆高级操纵员执照文件,认为李璟涛具备秦山第三核电厂反应堆高级操纵员资格,现予批准颁发执照。批准发照的高级操纵员名单、执照号和有效期附后。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2005年第三批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反应堆高级操纵员执照批准名单
序号 姓 名 执 照 号 有 效 期 至
1 李璟涛 SRO(05)012 - Q3 200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