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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3年上半年全国卷烟交易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15 生效日期: 2002-10-15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
各会员:
  经国家局研究决定,2003年上半年全国卷烟交易会定于11月22日在中国烟草交易中心举行。现将本次交易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交易会报到时间为11月20日、21日两天,22日—24日正式交易。
  二、根据国家局有关精神,中国卷烟的计量单位要与国际通行的方法接轨。决定从本次交易会开始,卷烟交易的计量单位,由“箱”改为“万支”(每箱为5万支)。请会员单位在填写打印单时,一定要注意单位和单价,尽量避免错误计算影响交易。
  三、本次交易会继续实行需方会员持卡打印卷烟交易合同的办法。由于交易会期间打印合同的工作量较大,为了保证交易会期间合同打印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工商会员提前做好交易合同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工业会员,要提前制作好合同打印单,并加盖本单位的合同章;交易会期间,商业会员持会员代表卡和供方(工业会员)盖章的合同打印单打印交易合同。
  四、为了加强对未鉴章合同的管理,请工商会员打印出卷烟交易合同后,要认真审查核对,并及时将未鉴章的错误合同交到交易中心二层“错误合同退还处”,以便我们更正交易数据,正确反映各会员单位的实际交易情况。
  五、为了便于各省及会员单位查询本单位的交易情况,交易会期间在交易中心二层设立“交易情况查询处”。各省的交易情况在交易中心信息部(707室)查询。
  六、为了开好本次交易会,中国卷烟销售公司和中国烟草交易中心将于会前召开由省级公司主管销售工作的领导,及部分重点卷烟工业企业负责人参加的预备会议。具体时间、内容另行通知。
  七、本次交易会代表的住宿、交通由交易中心统一安排。
  为了安排好本次交易会代表的食宿问题,定于11月19日下午2:00在交易中心七层会议室召开各省联络员会议。
  有关本次交易会代表的住宿、交通等方面问题,请各省与交易中心公关部联系。
  联系人:谈佳萌联系电话:010-63605736
  原配发给各省级公司的BP机,本次交易会继续使用。
  八、在本次交易会正式开始前,如有召开卷烟评吸会、新产品发布会及其它有关宣传促销工作的工业会员,请提前与交易中心公关部联系。
  联系人:崔萌联系电话:010-63605787
  九、参加交易会的会员和会员代表,要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厉行节约,树立烟草行业的良好形象。
附件:略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
中国烟草交易中心
二00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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