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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九华山东崖宾馆续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4 生效日期: 2003-04-24
发布部门: 安徽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建城[2003]104号
 池州市建委: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九华山东崖宾馆续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池建秘[2003]54号)悉。根据《九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九华山风景名胜区九华街区详细规划》,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九华山东崖宾馆续建工程设计方案。
  二、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续建建筑总建筑面积9724.9平方米(含职工公寓804平方米),不得突破。建筑要结合地形,与环境相协调。
  三、适当调整东组团布局功能,会议室相对向原有组团集中,处理好续建部分入口(东组团)和原有组团入口之间的关系。
  四、续建建筑风格、体量和色彩应与东崖宾馆现有建筑及周边环境相协调。拆除西部现有职工宿舍和办公楼,注重环境建设,以保护化城寺的建筑风貌。职工公寓的平面布局须适当调整,以丰富空间景观。
  此复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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