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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安徽省“三河三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的报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12 生效日期: 2003-02-12
发布部门: 安徽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建城[2003]30号

建设部:
  根据建城函[2003]1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三河三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报上。
  

附:《安徽省“三河三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

二OO三年二月十二日
  

安徽省“三河三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

   一、淮河、巢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
  “九五”以来,我省淮河、巢湖流域已建和在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共12个,其中,淮河流域10个,巢湖流域2个,设计日处理污水总规模94万立方米,总投资197339万元。项目建成后,对于改善淮河、巢湖水质,尽快实现国务院“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战略目标,推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些项目自开工以来,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等部门的关心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直有关部门采取上下联动、协同努力等办法,积极沟通,督查落实;有关市政府明确职责目标,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建委和建设单位克服人才和地方配套资金缺乏、国内外银行贷款落实困难、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经验缺乏等实际困难,按照建设项目“四制”要求,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002年,我省“三河三湖”签约的国债项目11个,为干净利落地完成我省在建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和“三河三湖”国债续建项目,根据建设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项目督查工作,我厅成立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国债项目督查领导小组,加大督查力,强化项目管理。截止到2002年底,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淮北、淮南、宿州、巢湖、界首市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试运行。亳州市污水处理厂已经基本建成;蚌埠、阜阳市污水处理厂厂区的所有土建任务和设备安装工程也已完成,正在积极收尾;太和县污水处理厂主要土建工程已经完成;列入世行贷款项目的六安、涡阳污水处理厂氧化沟等主要构筑物土建基本完成,将于2003年底建成,淮河流域8个世行贷款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基本完成了“‘三河三湖’治理国债建设项目2002年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责任书”中确定的建设目标。为切实抓好项目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以“统一规划、分期实施”为原则,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九四年至九五年初,按照国家 “三河三湖”流域污水治理的总体部署,我厅集中力量狠抓了淮河流域和巢湖流域城市排水规划(污水治理规划)的制定工作。根据各城市的不同情况和地方财力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了“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目标,并安排合肥、蚌埠、淮南、淮北、阜阳、宿州、巢湖、亳州、界首等第一批9个重点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借以积累项目建设经验,推动下阶段工作。1998年底至2000年10月,在建设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们与荷兰DHV国际咨询公司合作,完成了淮河流域污水治理总体规划和10个污水管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淮河流域污水治理项目争取世行贷款,为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奠定了基础。2001年上半年,我厅又根据建设部统一要求,编制完成了《淮河流域(安徽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十五”计划》、《巢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十五”计划》,为“十五”期间加快两个流域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绘就了蓝图。
  第二、制定污水处理收费和税费减免政策。经测算,省政府制定了标准较高的污水费征收政策。各有关城市认真组织实施。目前,我省11个在建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城市均开征了污水处理费,制定了收费办法,通过自来水代收、购并自备水井、自备水用户装表计量、派人上门征收、银行划拨等手段,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截止到去年底,淮河流域已收取污水费近亿元,为城市污水治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奠定了基础。为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建设,1998年,省政府还出台了淮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7项税费减免政策。
  第三、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在引进外资方面,经省市共同努力,我省淮河流域蚌埠、淮南、淮北、界首、宿州、阜阳市污水处理厂利用外国政府贷款2900万美元;通过近两年的积极争取,淮河流域8个污水管网和2个污水处理厂利用世行贷款的协议已经生效,获得世行贷款7300万美元,项目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厂二期工程、巢湖污水处理厂累计利用亚行贷款2800万元。外资的引进,不仅弥补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了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以及管理经验,也逐步培养了一批熟悉国际项目运作程序的管理人才。
  为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机遇,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积极争取,我省淮河、巢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得到了国家计委、建设部等国家部委的重点支持和倾斜,1998—2002年,12个项目共获得国债和中央补助资金79780万元,11个列入“十五”计划的污水处理项目获得国债资金13200万元,弥补了建设资金的不足,为加快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创造了基础条件。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要求,一些城市在积极争取国内银行贷款支持的同时,还将地方征收的水资源费、土地出让金、环保排污费、城市维护费按年度确定比例专项用于城市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以确保财政承诺污水处理项目配套资金的到位。
  第四、在加快污水处理厂区建设的同时,合肥、蚌埠、淮南、阜阳、巢湖等城市加大污水管网的改造和建设的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能够收水运行,逐年达产。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达26万立方米(总处理能力30万立方米/日),蚌埠、淮南、阜阳、巢湖、界首、淮北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时,污水管道将能收集处理规模50%以上的污水。我省淮河流域蚌埠、淮南、阜阳、宿州、淮北市、亳州市污水管网、六安市、涡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世行项目已全面启动。上述世行贷款项目包括了所在城市所有的污水管网,因此,通过2-3年的共同努力和建设,不仅使污水处理能力大大提高,而且使淮河流域城市的污水管网得到完善。为抓好建成后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我厅正在组织制定“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维护考核暂行规定”。
  第五、规范项目运作,强化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的规范要求,项目建设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担当项目业主,对于涉外项目尤应如此。省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各市都成立了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国内政策的企业性项目法人--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或供排水有限公司,配齐专业人员,建立技术保障机制,改行政性的'项目班子'为真正意义上的项目法人,使其切实承担起质量、投资控制的重大责任,切实提高项目管理能力。
  第六、积极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进程。“十五”期间,我省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加快,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必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强化政府的宏观指导,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推进产业化进程。我省在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方面已有一定的尝试,长江流域城市普遍按照给排水一体的管理模式建设污水处理项目;蚌埠丰原集团公司整体收购第一污水处理厂并筹资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国祯环保节能公司采取BOT方式建设合肥朱专井污水处理厂,一些项目正在按照产业化要求进行运作。
  二、关于淮河、巢湖流域污水处理项目2003年建设计划
  1、2003年,我厅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淮河、巢湖有关城市加快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上半年,建成蚌埠、阜阳市、亳州市、太和县污水处理厂,年底建成合肥市望塘污水处理厂、六安市、涡阳县、太和县污水处理厂,淮河流域世行贷款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2、根据我省编制的《淮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十五”计划》、《巢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十五”计划》,结合“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工程规划,“十五”期间,我省除完成淮河流域在建的污水处理项目,加快世行管网项目建设外,淮河流域拟新建16个污水处理项目、巢湖流域拟新建8个污水处理项目。这些项目中,14个项目已初步列入“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工程规划,明光、天长市及凤台、怀远、五河、固镇、灵璧、蒙城县等8个污水处理项目为“九五”计划转入“十五”实施的项目。目前,已有11个项目列入到2002年国债计划,争取中央国债10400万元,地方国债2800万元,这些项目可研报告已经审查,初步设计正在编制。我们将督促上述11个项目所在城市尽快开工。
  三、关于下一阶段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我们将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协调和督查力度,加快淮河、巢湖流域城市在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在建的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全部建成。同时,进一步抓好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淮河流域污水管网世行贷款项目建设,立章建制,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2.加强指导和督促,配合建设部编制长江流域污水处理规划,力争长江和新安江流域的芜湖、马鞍山、安庆、铜陵、黄山等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尽快开工。
  3.加快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我省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产业化实施政策。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各种不同资金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企业化运行,完善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运行招投标制度;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实施“南水北调”工程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债、国内开发银行和商业银行贷款,加快新开工和即将开工项目建设。督促所有设市城市和列入淮河、巢湖流域污水处理“十五”计划项目城市开征污水处理费,指导各市细化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
  4.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实施的规范化,严格按照四项制度的要求,明确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各方主体的责任,加强工程的监理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抓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质量,提高运行效率。
  5、加大污水处理收费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污水处理收费率,确保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逐步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管理、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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