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暑假期间开展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特别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18 生效日期: 2004-06-18
发布部门: 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青团中央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明电字[200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教育厅(教委)、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教育局、团委:
  为了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向深入,根据当前专项整治工作的形势和需要,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04年暑假期间在全国开展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特别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中的牵头作用,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要在前一阶段已做工作的基础上,严防严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为预防暑期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情况的发生,在暑期前对网吧从业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再动员、再宣传、再教育。文化部将印制有关宣传画分发各地张贴。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加强巡查,严厉处罚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要严肃查处并通报一批顶风违法的典型案件,在本地区网吧从业人员中开展警示教育。要坚决落实国办发[2004]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坚决吊销,决不手软。

  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大查处取缔黑网吧的力度。要针对目前黑网吧向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和居民区转移的趋势,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对上述地区的黑网吧的查处取缔上。要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集中力量,有的放矢,坚决做到发现一户,查处一户,取缔一户。对前一阶段已取缔的黑网吧,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防止其死灰复燃。要完善12315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发动中小学生提供线索,深挖细查,严防黑网吧的转移和反弹。

  三、暑期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在中学、小学(含其他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实施中等和初等教育的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班会、思想品德课、期末总结、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开展自觉远离网吧和文明上网的教育,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形式加强宣传。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要求家长依法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护。
  学校、共青团组织和文化部门要在暑期积极开展各种适合青少年的需要的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暑期生活。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文化单位要提高服务水平,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请即结合本地实际将本通知转发至基层单位。

特此通知。

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二00四年六月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