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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2005年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26 生效日期: 2005-07-26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布文号: 发改办环资[2005]15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中央管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全国人大环资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资委、环保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5年12月在北京联合举办“2005’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主题
  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宣传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先进典型、先进实用技术、高效节能节水产品,普及资源节约知识,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主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

  二、 展览地点和时间
  展览地点为北京展览馆,规模为2.2万平方米。展览时间为2005年12月17-21日(五天)

  三、展出内容及形式
  展示国家在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采取的重大措施;展示各地区、各行业、企业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展示资源节约先进技术、设备和产品;普及资源节约相关知识。
  展览会以实物、模型、图片、录像、投影、多媒体等形式展出。

  四、相关活动安排
  为企业搭建平台,组织企业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相关的交流和介绍的技术交流与推介会。组织地方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各地区的机关、企业、院校及社会各界人士参观展览。

  五、展览经费: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的方式筹集展会资金,本着以会养会的原则,向各组展单位按展区设计面积每平方米平均收费900元人民币。

  六、组织领导
  成立组委会,我委马凯同志为主任,姜伟新同志和中宣部领导为副主任,中宣部、全国人大环资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农业部、国资委、环保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等主办单位领导为成员。委内成立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清华大学工艺美术学院负责展览会的总体设计。
  中国信息协会负责展览会的具体承办。

  七、时间进度安排
  8月5日前,各组展单位将组展领导小组及组展办公室成员名单、设计单位等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中旬,召开各组展单位参加的展览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具体落实各单位的组展任务。9月10日前,各组展单位将本展区设计脚本、备选参展单位(项目)简介及组展方案提交组委会。10月15日前,审查、协调各单位组织推选本地区本单位的优秀示范项目、产品、技术等参展方案。10月-11月,组委会根据展会工作进展情况,将分片检查指导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组展实施工作。12月,召开展览会新闻发布会;组织布展。(附时间进度安排表)

  八、有关要求
  请单位充分认识举办这次展览会的重要意义,成立展览会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机构,明确任务(附展览划分面积表),落实责任、人员和经费,紧紧围绕本次展览会的指导思想,做到主题鲜明、形象生动、重点突出、勤俭节约,使展览会收到预期效果。
  各地方发改委和经贸委(经委)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这次展览工作。请接到此通知后,尽快明确牵头单位,并将领导、组织机构及联系人等情况8月5日前报我委。
  联系人: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苏凯、吕文斌
  电话:010-68535660  68535702(传真)。
  中国信息协会,余雪莉、张章、马楠
  电话:010-68580046、68580057,传真:010-68580052
  E-mail:zhangzhang@ciia.org.cn、manan@ciia.org.cn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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