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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成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GEF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项目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2 生效日期: 2003-04-22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为加强全球环境基金(GEF)“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保证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GEF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项目指导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导、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
  项目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汪纪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
  副主任: 张力军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司长
  委  员: 刘启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副司长
  宋小智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副主任
  郑  江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董志远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孙彦敏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项目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小智兼任,副主任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四处李培、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海洋)环境保护办公室陈永清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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